連雲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連雲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連雲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連雲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雲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辦公地址:連雲港市海州區朝陽東路6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指導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擬訂機關事務管理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
(二)協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機關財務管理規定;負責市行政中心等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運行經費的保障與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等工程建設經費與專項維修經費管理;承擔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購置等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承擔部分機關事業單位經費使用的管理和服務。
(三)按規定承擔市級機關資產管理工作,制定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擬訂全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項目初審、規劃、建設、調配、大中修、處置、物業和權屬等管理。負責市級機關用地管理工作。
(五)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標準、配備和處置管理工作,指導國有企業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七)負責市行政中心等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運行保障工作;指導和協調市級機關綠化、愛國衛生等工作。
(八)協同有關單位做好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和指定公務往來人員的服務工作。
(九)承擔指定範圍的市級領導及有關服務對象的服務保障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市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市級機關和縣區後勤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的安全保衛和秩序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局文字、信息、調研、檔案、保密、信訪、督查、績效考核、意識形態、網路管理、政務公開、協調聯絡、會務、接待、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等工作;負責宣傳貫徹機關事務工作政策法規;組織起草機關事務管理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改革和發展的具體規劃、政策制度。
人事教育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關事務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後勤工人的技術培訓、等級考核和繼續教育有關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學前教育管理工作。
財務審計處
協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行政中心等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運行經費的保障與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等工程建設經費與專項維修經費使用與管理工作;承擔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購置等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承擔部分機關事業單位經費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的賬務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財務運行的指導、審計與監督工作。
資產管理處(辦公用房管理處)
制定市級機關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機關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處置工作;擬訂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的配置標準;承擔市級機關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等日常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全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的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推進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信息化建設;負責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權屬、調劑置換、購置租用、處置利用、維修審批等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基建管理處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市級機關辦公區和辦公用房建設規劃;負責受理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建設申請並提出初審意見;承擔上級交辦的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和業務用房建設項目代建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上級交辦的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公建和辦公用房大中維修、專項維修及裝修改造的指導、監督和實施工作;承擔上級交辦的市級機關周轉住房建設、改造及大中維修等相關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土地資源的取得和利用工作。
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
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的制度和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公共機構節能規劃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和評價考核工作;負責制定市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承擔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檢查等有關工作;承擔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公共機構垃圾分類工作。
綜合管理處(公務用車管理處)
負責市級黨政機關後勤服務標準制定、後勤服務工作指導和引進社會化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和協調市級機關綠化、愛國衛生、食堂食品安全、環境綜合整治、健康單位建設等工作;指導指定範圍的市級領導及有關服務對象的服務和保障工作。負責擬訂全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的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推進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平台化、標識化、信息化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各縣區、功能板塊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等公務用車編制總額;按規定承擔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標準、採購配備、處置及牌證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市級黨政機關司勤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國有企業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安全保衛處
負責制定市級機關安全保衛規章制度,指導市級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具體承擔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治安保衛、秩序管理、消防安全及人防工作;檢查、督促局屬單位治安、消防安全和人防設施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疏導集體上訪人員;負責與公安部門的工作聯絡與協調。
機關黨委
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組織的決議;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黨的理論、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對黨員進行管理和監督,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精神文明建設;做好發展黨員工作;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協助局黨組做好局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

人員編制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6名,其中正處長(主任)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長(副主任)7名。

直屬單位

連雲港市機關服務中心
市級機關服務中心主要負責市機關綠化、衛生、食堂、浴室、理髮室、服務社等後勤生活服務工作。
中心自1997年成立以來,連續三年被主管部門評為先進單位;中心負責管理的市機關大院先後被評為市綠化先進單位、園林式大院、創全國衛生城市先進單位。
連雲港市機關物業管理中心
(1)主要職能:負責市機關辦公及住宅區房屋的修繕工作;負責市機關辦公及宿舍區水電暖設施的維修工作;負責市機關電話設施的維護工作;協助主管部門搞好機關房地產管理工作。
(2)服務承諾:為用戶提供優質的服務,滿足用戶要求,做到用戶需要,隨叫隨到。
連雲港市機關幼稚園創辦於1952年。是托幼一體化的省級現代化示範性實驗幼稚園,被評為江蘇省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
目前擁有機關總園、玉帶分園、蒼梧分園和同科分園四個園區,58個班級,在園幼兒2310名,教職員工236名,在全市幼教行業占十分重要的地位。
“讓我的愛像陽光一樣包圍著你”,這是連雲港市機關幼稚園的園訓,也是我們孜孜不倦的追求,我們將繼續堅持“探索創新、特色教育、實驗示範”的宗旨,以“關愛孩子、服務家長、奉獻社會”的理念,向著更高的目標邁進。
連雲港市機關實驗幼稚園
原名機關託兒所,創辦於1990年,擁有一支年紀輕、素質好的教工隊伍。建築面積900平方米;1200平方米戶外活動場地上鋪有草坪、塑膠地板,建了攀岩牆、嬉水池、噴泉;適合各年齡段孩子玩耍的大中型玩具一應俱全。各班活動室配置了閉路電視教學系統及錄音機、櫃式空調和消毒櫃。有160名1.5~5歲的幼兒在這裡學習、生活。
市公務用車服務中心是根據黨政機關公車改革有關要求,2015年12月9日經編委批准成立,承擔市級機關車改後各參改單位的應急公務出行和部分綜合執法用車保障,與車改無縫銜接,經過10個月的建設,已初步建成了一個兼具應急和綜合執法兩種功能的綜合保障平台。目前以公務用車總平台為主,下設交通局、國土局、民主黨派三個分平台,形成了“一體三翼”服務格局。目前平台車輛111輛、人員103名,有力保障了全市市級單位公務用車需求。

現任領導

局長:耿衛東
副局長:張小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