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州市國土資源局

連州市國土資源局

連州市國土資源局是連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事業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州市國土資源局
  • 類型:政府機構
  • 所屬地區:廣東省清遠市
  • 職能:土地管理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我市國土資源的調整、區劃、評價、分析等工作;編制和實施土地和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保護規劃以及測繪工作規劃;統籌協調國土資源整治的活動。
(三)統一管理土地和城鄉地政、負責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抵押、交易的實施;負責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四)統一管理城鄉地籍,負責基準地價的編制和地價評估、地價管理的實施、建立健全土地動態信息體系。
(五)負責對國土資源市場監督和管理,查辦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和非法交易案件;協助財稅部門做好土地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六)實施農地用途管制,指導基本農田保護;擬訂全市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墾復和開發耕地規劃,確保耕地面積總量動態平衡。
(七)負責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核、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核、審批、登記的管理工作;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組織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
(八)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九)負責全市測繪行業管理,搞好測量標誌的保護工作,管理和規範測繪市場,查處違法行為。
(十)組織指導國土資源和測繪管理幹部培訓。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根據連機編檔案規定,連州市國土資源局內設7個職能股(室),包括:辦公室、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股(測繪管理股)、土地利用管理股、地籍管理股、礦產資源管理股、地質勘查與環境保護股、執法監察股(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市人民政府調處土地糾紛辦公室)。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的政務工作,起草年度計畫、工作總結;負責局的人事、勞資保險、保衛、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黨務、工、青、婦工作和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機要檔案、調研綜合信息、財務、計畫生育、接待等行政事務以及史志編寫工作;負責國土資源所建設管理工作。
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股(測繪管理股)
負責編制全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擬訂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墾復和耕地開發方案;負責耕地保護和耕地的占補平衡有關工作。
負責《測繪法》的貫徹實施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地籍測繪規劃,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年度計畫、測繪成果質量監督管理和保密管理,按規定檢查、維護永久性測量標誌。
土地利用管理股
負責城鄉建設用地的徵用、徵收和審批、報批以及國有土地出讓等工作;參與建設項目選址定點和可行性論證;擬訂基準地價和土地分等定級的實施;負責法律規定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和閒置土地的利用管理工作。
地籍管理股
負責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土地統計以及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等工作,負責地籍管理工作的實施。
礦產資源管理股
負責編制全市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工作;依法進行探礦權與採礦權審核、審批登記發證和探礦權與採礦權轉讓審核、審批登記;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以及全市礦產地質資料匯交工作,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實施監督管理;調處採礦權爭議、糾紛。
地質勘查與環境保護
編制實施地質災害防治綜合規劃;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礦山地質勘查與環境保護工作;監督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的管理工作;組織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和污染。

地圖信息

地址:北湖路8號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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