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實踐與探索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實踐與探索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實踐與探索》是2017年4月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

基本介紹

  • 書名: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實踐與探索
  • 作者: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
  •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4月
  • 頁數:510 頁
  • 定價:66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0218491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實踐與探索》介紹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法理與制度基礎、背景與域外經驗、歷史沿革與實踐探索、總結了十八屆四中全會後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試點實踐、設計中的焦點問題,並且為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提供實務指引,為方便借鑑經驗還選取了典型案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實踐與探索》為檢察機關如何提起公益訴訟指明了方向。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法理與制度基礎
一、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法理基礎
(一)公共利益的內涵與特徵
(二)公益代表的理論基礎
(三)公益訴訟制度的起源與特徵
二、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制度基礎
(一)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必要性
(二)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可行性
第二章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背景與域外經驗
一、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背景
二、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域外經驗
(一)英國
(二)美國
(三) 法國
(四)德國
(五) 日本
(六)俄羅斯
(七) 義大利
(八)巴西
(九) 中國澳門特區
第三章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歷史沿革與實踐探索
一、新中國成立前檢察機關維護公益職責的相關規定
(一)清末及民國的相關規定
(二)革命根據地的相關規定
二、新中國成立後至改革開放前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相關規定
(一)新中國成立初期相關規定
(二)“文革”結束初期相關規定
三、1997年至2014年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實踐探索
(一)2013年民事訴訟法實施前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探索
(二)2013年民事訴訟法實施後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探索
第四章 十八屆四中全會後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試點實踐
一、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基本制度檔案制定情況
(一)《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方案》
(二)《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實施辦法》
二、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部署推進情況
(一)總體推進情況
(二)各試點地區規範性檔案制定情況
(三)試點探索形成的經驗
(四)試點取得的階段成效
三、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中案件辦理情況
(一)案件辦理情況
(二)截至2017年3月案件數據圖
四、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
(一)試點工作申檢察機關自身存在的問題
(二)試點工作中涉及行政機關方面的問題
(三)試點工作申涉及人民法院方面的問題
第五章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設計中的焦點問題
一、關於檢察機關的訴訟地位
二、關於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具體程式構建
三、關於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管轄
四、關於舉證責任
五、關於公益訴訟撤訴
六、關於二審程式
七、關於人民法院是否可以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
第六章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實務指引
一、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線索發現環節
(一)各試點地區發現線索的主要做法
(二)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的界定及甄別
(三)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的拓展渠道
二、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訴前程式環節
(一)訴前程式的概念和特徵
(二)訴前程式的開展概況、主要做法、存在問題和完善建議
(三)環境保護領域訴前程式
(四)國土資源領域訴前程式
三、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訴訟環節
(一)準確把握起訴條件
(二)提出訴訟請求
(三)強化檢察機關公益訴訟人地位
(四)起訴書的製作
(五)民事公益訴訟競合問題的應對
(六)選派人員出庭
(七)充分做好庭前準備
(八)明確雙方證明責任
(九)舉證質證應當注意的問題
(十)庭審後應當注意的問題
(十一)抗訴
第七章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一、訴前案件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通州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等單位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二) 內蒙古自治區額濟納旗環境保護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三)吉林省白城市莫莫格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等單位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四)吉林省伊通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五)吉林省長春市國土資源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六)江蘇省射陽縣環境保護局等單位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七)安徽省定遠縣環境保護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八)福建省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環保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九) 山東省高密市國土資源局與土地經營開發管理辦公室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十)湖北省石首市國土資源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十一)廣東省連州市環境保護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十二)貴州省岑鞏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十三)貴州省施秉縣國土資源局等單位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十四)雲南省昆明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十五)陝西省興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十六)甘肅省靖遠縣環境保護局、農牧局、水務局等單位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十七)甘肅省嘉峪關市國土資源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十八)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支持吉林省消費者協會對光復路龍昌調料行等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案
(十九)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支持福建省綠家園友好中心對福州創世紀農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案
二、訴訟案件典型案例
(一)福建省清流縣人民檢察院訴縣環保局行政公益訴訟案
(二)江蘇省常州市人民檢察院訴許建惠、許玉仙民事公益訴訟案
(三)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人民檢察院訴區林業局行政公益訴訟案
(四)貴州省錦屏縣人民檢察院訴縣環保局行政公益訴訟案
(五)江蘇省徐州市人民檢察院訴鴻順公司民事公益訴訟案
(六)山東省德州市慶雲縣人民檢察院訴縣環保局行政公益訴訟案
(七)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檢察院訴白山市江源區衛生和計畫
生育局、白山市江源區中醫院行政公益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八)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訴利川市五洲牧業有限責任公司民事公益訴訟案
(九) 內蒙古自治區鄂托克旗人民檢察院訴鄂托克旗草原監督管理局行政公益訴訟案
(十) 內蒙古自治區正藍旗人民檢察院訴正藍旗生態保護局
(十一) 內蒙古自治區蘇尼特左旗人民檢察院訴蘇尼特左旗生態保護局行政公益訴訟案
(十二) 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右旗人民檢察院訴阿拉善右旗國土資源局行政公益訴訟案
(十三) 內蒙古自治區林西縣人民檢察院訴縣國土資源局行政公益訴訟案
(十四)甘肅省宕昌縣人民檢察院訴縣水務局行政公益訴訟案
(十五)甘肅省環縣人民檢察院訴縣水務局行政公益訴訟案
(十六)甘肅省慶城縣人民檢察院訴縣環保局行政公益訴訟案
(十七)貴州省安龍縣人民檢察院訴縣國土資源局行政公益訴訟案
附錄
一、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方案
二、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實施辦法
三、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法律文書
四、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深入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
五、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案件試點工作實施辦法
六、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案件登記立案工作的通知
七、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檢察機關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庭審操作程式規程(試行模組)
八、各試點省級人民檢察院試點方案
(一)北京市檢察機關開展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
(二)內蒙古自治區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三)吉林省檢察機關關於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
(四)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關於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
(五)安徽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六)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七)山東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實施方案
(八)湖北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九)廣東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十)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關於開展提起公益訴訟試點的實施方案
(十一)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關於推進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
(十二)陝西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十三)甘肅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九、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人民檢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相關問題的意見(試行)
十、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
於辦理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相關問題的意見(試行)
十一、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公益訴
訟試點工作中加強配合的指導意見
十二、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人民
檢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
十三、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
提起公益訴訟管轄等問題的座談會議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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