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南瑤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根據《關於印發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清機編〔2010〕43號),設立連南瑤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連南瑤族自治縣環境保護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南瑤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地點:連南瑤族自治縣
  • 職責: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工作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單位簡介,單位職責,

單位簡介

聯繫方式:
單位地址:連南縣三江鎮民族一路3號

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上述法律的配套法律、法規、規章、條例、實施辦法、技術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擬訂建設、環保、規劃方面的地方性規章並組織實施,指導市政、房地產管理相關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普查宣傳和法制教育,負責行政執法和行政處罰聽證以及行政複議、訴狀的答辯。
(3)、負責編制和實施城鄉建設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環境保護任期目標責任制,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參與制定本縣經濟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區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編制環境功能區別、環境質量報告,發布環境質量公告;審核城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4)、監督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執行情況,指導協調各鎮和有關部門、單位環境保護責任目標,檢查,檢查指導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及其定量考核工作;監督“三同時”制度的實施;負責本縣鄉鎮工業污染防治、環境監測及污染源調查,提出污染防治措施;負責本縣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糾紛處理和信訪工作,查處違法建築和環境污染案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農業生態保護、自然保護區、風景遊覽區、名勝古蹟等環境保護方面的工作。
(5)、制定環境保護、建築工程管理方面的實施辦法、技術標準,組織環境保護資料統計、建築工程和市政建設項目統計及動態監測。
(6)、負責建築行業管理,審查大中型建設項目(包括重點工程)的初步設計,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有關工程建設設計、施工招標投標活動、指導工程監理工作、監督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監督、指導建設工程地方性材料單價、定額的制定和實施,指導城鎮建設、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和人防工程建設。
(7)、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指導房地產依法開發經營、房屋商品化、城鎮住宅建設。
(8)、依法徵收散裝水泥基金、新型牆體基金、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等行政性收費;組織、檢查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環境污染治理資金。
(9)、負責編制城鎮建設總體規劃、控制性專項規劃,詳細性實施規劃;保護、管理和使用建築工程、規劃、環境保護資料檔案。
(10)、負責建築工程、環境保護工作的評估和工作人員的專業崗位培訓;制訂行業科技發展人才培訓規劃;指導行業隊伍的培訓、繼續教育。
(11)、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規劃、環保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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