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造律台遺址
- 地理位置:永城市酇城鎮
- 時代:新石器時代
- 級別批次: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批准單位:國務院
- 批准文號:國發(2013)13號
- 編號:7-0282-1-282
- 所在地區:河南•永城
簡介,造律台的傳說,相鄰景點,
簡介
1936年,國民黨河南省古蹟研究會考古人員曾來造律台進行發掘。
造律台的傳說
故事發生在公元前202~公元前195年。劉邦剛平定天下,提出‘休養生息’的政策。為治理好國家,他命韓信整軍策,命蕭何在二年內寫出律典。由於蕭何年老體弱多病,各諸侯地區有叛亂,需要征討,國家事務繁忙纏身,所以蕭何自己抽不出時間製造法律。蕭何為了完成這個任務,就和皇上商量,貼榜招納天下有才華的學子,共同研究寫。酇縣城,有一位貪窮的書生,姓丘,名叫丘生。才貌雙全,曉知天文地理,學富五車,被蕭何一眼看中,封為‘謀事官’每月俸祿六兩銀子。蕭何命丘生一年內造出律典。於是,丘生回到老家酇縣,由於家中臨街居住吵鬧不安,丘生就在離家2里遠,有一座高約百米的大土台上搭間茅屋,閉門寫律。
丘生之妻一日三餐要爬百米高的土台,給丈夫送飯,無論風雨交加,嚴寒酷暑,賢妻都會善始善終把飯送來。
就在一個花落桃熟的季節,丘生的律書提前九個月寫好。賢妻在給丘生送飯的時候,正巧路過自家叔叔的桃園,看見滿樹又大又甜的桃子,被風吹落一地,沒有告訴叔叔,就順手從地上了撿起兩個桃子,給自己的丈夫提前九個月寫完律典表示慶賀。卻不料,觸犯了丈夫造的律,被認為在主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桃園裡撿來的桃子是偷來的,按照律條,觸犯了不守婦道的‘賊律罪’。被丈夫休回娘家。
丘生把妻子休了之後,沒有告訴自己的母親,母親知道兒媳被休,非常生氣,要求丘生撤回休書把兒媳追回來。丘生認為將自己造的法律,還沒有頒布天下,執法人出爾反爾,怎能治理好國家,教育別人不違法?他認為法律無情,至高無上,不容侵犯。所以丘生沒有聽從母親的話,也沒有追回兒媳。丘生之母問兒子:“背母休妻,按你的律條該當何罪?”丘生不料自己竟觸犯了自己寫的法律,按照自己造的律條,自己犯了‘不孝罪’,該自盡。丘生之母為了試探自己的兒子,自己違法怎樣處置,不料丘生性格如此剛定,以身殉法。
丘生吩咐完母親後,就拿剪刀自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