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視器測驗是一種典型的文案測量方法。測量儀器速示器(tachistoscope)是一種能在極短時間(如0.25秒)之內呈現剌激,以檢查觀眾對廣告各要素注目程度的裝置。測量時,先在極短的時間內呈現剌激物(廣告作品),此時看不清剌激物。然後逐漸延長呈現時間,要求受試者把看到的東西畫在紙上,根據剌激內容的注目程度和剌激呈現時間的關係,就可以判斷廣告或廣告要素的效力。一般而言,先引起受試者注目的廣告或廣告要素,其效力比較大。從另一角度來說,達到某一注目程度的呈現時間愈短,效力愈大。
日本電通1970還就上述佳能照相機廣告採用速示器測驗法進行測量。測量對象6人。測量時,每一受試者分別把同一幅廣告呈現五次,每次的呈現時間分別為0.25秒、0.5秒、1秒、3秒和5秒。每次呈現之後都要求他們將看到的內容畫出來或寫出來。該廣告布局如圖1所示:
研究結果見表1:
表1速示器測驗結果(單位:分)
註:得分標準如下:
3分:文字、圖案、照片或顏色等能夠想起來並與實際狀態完全接近者;
2分:文字、圖案、照片或顏色能想起一半以上者;
1分:看見文字、圖案、照片等,但想不起具體者;
0分:連文字、圖案、照片等都未看見者。
資料來源:樊志育,廣告效果研究,中國友誼出版公司,1995,81
由表1中結果歸納出如下結論:
1、各廣告要素回憶順序依次是:耳朵或額部、眼睛、大標題、鬍子、照像機等。
2、文字部分在極短的時間之內,受試者幾乎看不見,隨著顯示次數和時間的增加,能認知的內容也增加,但仍欠正確性。
3、圖解部分即使顯示時間短,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正確地識別其內容。隨著顯示次數和時間的增加,受試者記憶的內容變化程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