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面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住宅設計規範Design code forresidentialbuildings》,採用自然通風的房間,其通風開口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1.臥室、起居室(廳)、明衛生間的通風開口面積不應小於該房間地板面積的1/20。2.廚房的通風開口面積不應小於該房間地板面積的1/10,並不得小於0.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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