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貨論爭是19世紀中葉英國議會中關於銀行券發行制度的改革問題的一場論戰。通貨論爭實際上是金塊論爭的延續。19世紀初葉,英國議會發生了所謂“金塊論爭”。金塊論爭的最終結果,是以1819年頒布的 “恢復兌現條例” 而告終。但其後又遭1825年及1836~1839年兩次經濟危機的衝擊,致使兌現屢瀕危險。為了謀求最終解決措施,英國議會於1840年設定 “眾議院發行銀行委員會” 討論銀行券發行制度改革問題,從而形成了 “通貨主義” 與 “銀行主義” 兩派,並進行了空前激烈的論戰與爭論。一派是 “通貨主義”學派,與以前的金塊論者主張相同; 另一派是 “銀行主義” 學派,與以前的反金塊論者主張相同。
通貨論爭較以前的金塊論爭陣容強大,辯論四年,仍未得出結論。英國首相皮爾是通貨主義的信徒,依據通貨主義的理論,擬成“英格蘭銀行條例”,提交議會表決,結果遭下院否決,但上院則一致通過,最後經英王裁可頒布,世稱 “皮爾條例”。這次論爭所涉及的範圍遠較金塊論爭為廣泛,舉凡貨幣、信用、銀行、利率、物價、外匯、商業周期以及貨幣信用政策等整個金融領域均加以廣泛討論,有些論點成為以後包括現代各種金融理論的先河,有許多在過去尚不明確的重要理論亦在這次論爭中得以闡明和發展。這次論爭對英國當時及後世各國的貨幣金融政策和制度有著極大的影響,促進了貨幣金融理論的發展。至今,在貨幣金融理論和政策上的許多觀點,其思想根源都可以追溯到這次論爭,因此,它在貨幣金融學說史上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