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許縣監察委員會

通許縣監察委員會

通許縣監察委員會是由通許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通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開封市監察委員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監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2018年1月22日,通許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通許縣監察體制改革取得了新成果。

現任中共通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通許縣監察委員會主任:田曉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許縣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Tongxu County Supervision Committee
  • 成立時間:2018年1月22日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現任領導:田曉旻 
  • 隸屬機構:開封市監察委員會
機構概況,監察範圍,機構職責,監察職能,監察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派駐機構,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委員,地理位置,

機構概況

通許縣紀委與通許縣監委合署辦公,組織機構包括:內設職能部門、直屬單位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內設職能部門具體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調研法規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黨風政風監督室、第一監督檢查室至第四監督檢查室、第一審查調查室至第五審查調查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
通許縣監察委員會
通許縣紀委監察委
此外,設有直屬單位:綜合服務中心。
設有通許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

監察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通許縣監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機構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通許縣監察委員會
通許縣監察委員會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縣紀委縣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等。
組織部: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承辦有關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等。
調研法規室:負責綜合分析全縣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組織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負責提出全縣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規劃、計畫;起草、修改紀檢監察有關制度;參與起草制定規範性檔案;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有關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以及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歸口管理審查調查有關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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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許縣監察委員會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縣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鄉(科)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負責案件質量和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問責等方面工作等。
第一至第四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第一至第五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各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有關紀檢監察領導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派駐機構

通許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共17個,分別是:
1、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
2、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
3、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
4、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通許縣監察委員會
通許縣紀委監察委組織機構
5、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
6、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六紀檢監察組
7、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
8、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
9、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九紀檢監察組
10、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紀檢監察組
11、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一紀檢監察組
12、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二紀檢監察組
13、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三紀檢監察組
14、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四紀檢監察組
15、縣紀委監委派駐公安局紀檢監察組
16、縣紀委監委派駐檢察院紀檢監察組
17、縣紀委監委派駐法院紀檢監察組

現任領導

主任

田曉旻

副主任

張翔

委員

徐磊、袁順利、秦鴻斌、於德永

地理位置

通許縣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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