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全縣林業科技、教育、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林業改革工作,擬定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鄉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承辦縣委、縣政府及市林業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單位全稱,單位職責,內設機構,
單位全稱
通渭縣林業局
單位職責
(二)研究制定全縣林業建設的政策、規章,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依法監督檢查。
(三)制定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林業建設資金(基金)的管理和外資項目的引進開發;負責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監管全縣國有林業資產。
(四)負責全縣造林綠化和全民義務植樹、部門行業綠化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全縣國有林場、苗圃、森林旅遊、花卉產業和經濟林果業的建設和管理;擬定林業產業的有關標準,指導山區綜合開發;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
(五)組織實施全縣退耕還林工程,國有林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作,綠色通道工程,“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縣林地、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及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實施封山禁牧、森林採伐限額管理及林權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林木種苗建設。
(七)負責全縣森林防火和林政稽查工作。協調、指導森林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林業行政案件;承擔林區禁種鏟毒工作。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督察、督辦、查處和行政複議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本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保密、保衛、應急管理、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訪、督查督辦、提案和議案辦復、對外聯絡和接待等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規劃財務處
組織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指導性計畫並監督實施;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市級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議,負責重大林業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立項工作;指導林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監督管理市級林業資金和國有林業資產;監督全市林業基金的管理、使用;指導林業系統財務、統計工作;指導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負責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和監督工作。
(四)資源林政法規處(掛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
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管理、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負責木材檢查站的規劃、報批與管理;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統一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承擔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