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區碑廟鎮2017年道路交通運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通川區碑廟鎮2017年道路交通運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的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在車輛發生事故時,能及時、迅速、有序的施救,根據《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及要求,結合本鎮的實際情況,特制訂碑廟鎮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碑廟鎮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領導小組
組長:郭海龍(黨委書記)
副組長:李軍(鎮長)、陳鑫(分管領導)、梅兵(副鎮長)
成員單位包括:鎮政府辦公室主任鄧中輝,鎮交通運輸管理辦公室李開華、李明芳、李國建、李國然,鎮安監所呂游,鎮武裝部,鎮衛生院院長張逢春,碑廟派出所所長譙涵,碑廟交警中隊隊長徐軍,碑廟運管站負責人魏子淇,各村(社區)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鎮交通運輸管理站,辦公室由交管辦李明芳負責。
二、各部門職責:
1、鎮交通運輸管理站: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的安全工作,對鎮內的運輸車輛,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隨時提出整改措施,落實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遇有突發事件及時上報區交指辦並迅速調集車輛搞好協調配合。
2、鎮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通訊,運輸和後勤保障工作。
3、鎮安監站:負責協調鎮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置工作。
4、鎮武裝部:負責組織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施救工作。
5、鎮衛生院:負責對傷員的處置及救護工作。
6、派出所:負責對事故發生地的現場安全保衛和事故調查及治安穩定工作。
7、綜治辦:負責對事故處理過程中,相關法律諮詢、協調相關事宜。
三、應急救援工作應遵循如下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堅持以保護乘客及救助人員的生命安全為最基本原則。
2、堅持就近救助原則,並及時向上級匯報情況。
3、堅持統一指揮,如發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任何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領導小組應根據預案的要求,加強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教育,進行應急救援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提高應急救援反映能力。
四、落實責任
各有關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做好相應準備工作,落實責任確專人。事故發生後,鎮政府要動員社會各方力量,按照本規定做到統一指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協作,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確保發生突發事件能及時救護,妥善處理。將損失降到最低點。
五、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民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並嚴格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六、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
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後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
儘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後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後滾動,然後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
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
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
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
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後,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並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七、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全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八、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後,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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