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縣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方案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方案的通知》(鄂政發〔2019〕30號)、《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鹹寧市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方案的通知》(鹹政辦發〔2020〕25號)檔案精神,為堅決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全面提升全縣公路橋樑安全水平,切實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縣人民政府決定在全縣開展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用3年時間(2020—2022年),縣鄉村三級聯動,全面消除我縣公路現有危橋安全隱患,制定本行動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城縣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方案
  • 發布單位:通城縣人民政府
總體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強化保障措施,進綜合整治,落實責任分工,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關於堅決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戰略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動態排查、綜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公路橋樑安全風險,全面消除公路危橋安全隱患,建設人民民眾滿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切實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我縣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城鄉融合、縣域經濟發展提供安全的交通運輸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分級負責。落實縣鄉村三級責任,切實加大公共財政投入保障,同時注重發揮市場機製作用。
——堅持分類指導、科學管理。精準研判公路危橋病害、病因及處置對策、措施,分類別、分區域、分橋型制定改造方案,確保能利用的不拆除、能修復的不重建。
——堅持集約建設、區域實施。創新實施模式,積極推進區域化、集約化、標準化的建設,有效化解公路危橋改造數量多、規模小、分布廣等實際問題。
——堅持多措並舉、綜合治理。加強對公路橋樑安全保護區的管理,嚴厲查處車輛超限超載、違法運輸等損害公路橋樑設施的行為。
(三)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到2022年底前,完成全縣公路現有122座危橋改造任務,實現公路橋樑基礎資料數位化、危橋改造科學化、橋樑養護規範化,推動全縣公路危橋改造由應急狀態轉入常態管理。具體分年度目標為:
到2020年底,以國省道四、五類橋樑改造為重點,兼顧縣鄉道及村道中橋以上五類橋樑,實施危橋改造27座。
到2021年底,以縣鄉道四、五類橋樑改造為重點,兼顧村道及國省道新增五類橋樑,實施危橋改造53座。
到2022年底,以村道四、五類橋樑改造為重點,兼顧國省道及縣鄉新增四、五類橋樑,實施危橋改造42座。

加大投入力度

(一)積極爭取中央、省級交通專項資金、省級債券資金用於全縣公路危橋改造工程。
(二)縣財政對公路危橋改造工程給予定額補助。2020年至2022年,縣鄉村三級聯動,縣級財政統籌中央、省級交通專項資金、省級債券資金。
(三)加強資金監管,做到專款專用,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縣交通運輸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國有林場管理局等單位為成員的通城縣公路橋樑三年消危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全縣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的指導、協調、督查、實施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周益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強化科學管理。全縣公路危橋改造採取規範化檢測、系統化分析、標準化設計、工廠化預製、裝配化施工、專業化實施、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措施,提高危橋改造質量和管理水平,提升資金使用效益,確保科學、集約、優質、高效地推進公路危橋改造工作。
(三)嚴格技術標準。科學合理確定技術標準,因地制宜選擇危橋改造方案。拆除重建類橋樑,國省道及縣鄉道橋樑的荷載標準採用公路I級,村道橋樑的荷載標準一般採用公路II級。
(四)實行整體推進。按照將橋樑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捆綁的建設模式,國、省道橋樑和農村公路橋樑由縣交通運輸局“打捆”招標,引進有實力的企業承擔項目的總承包施工並負責交工驗收後不少於5年的橋樑養護服務,以及開展信息化養護工作、培養橋樑養護專業人員。
(五)提高審批效率。各有關部門應建立聯合審批機制,簡化審批流程,加快前期工作推進速度。對納入省交通運輸廳三年消危項目庫的危橋改造項目,即可開展前期工作;危橋改造項目設計一般採用一階段施工圖設計,對於技術特別複雜的,可以採用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階段設計。縣交通運輸局根據通城縣政府投資基本建設程式完成造價、財評後依法進行公開招投標。
(六)強化監督考核。縣人民政府將加強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工作的督辦考核,將消危計畫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建立約談、問責和獎懲機制。對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較好的,給予正向激勵;對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較差的,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進綜合整治

(一)加大安全保護區管理力度。縣交通運輸、縣公安、縣水利和湖泊、縣應急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堅決查處橋樑安全保護區範圍內采砂、採礦、採石、取土、爆破作業等危害公路橋樑安全的活動;堅決查處橋樑安全保護區範圍內設立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及設施;堅決查處侵占橋下空間的各類違章建築。
(二)加強危橋安全管制措施。對於已明確為危橋的,由各鄉鎮牽頭採取限載、限速、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做好交通分流疏導工作,保證人民民眾安全出行。在危橋改造後,橋樑養護部門要積極探索橋樑視頻監控系統等信息化管理手段。
(三)提升橋樑安全防護能力。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發布〈提升公路橋樑安全防護能力專項行動技術指南〉和〈提升公路連續長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專項行動技術指南〉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完善公路橋樑防護設施,加大對影響公路橋樑安全的邊坡地質災害的防治力度,提升公路橋樑安全通行能力。
(四)加強超限超載管理。遵循“政府主導、部門主抓、源頭控制、綜合治理”的原則,形成政府主導和多部門分工協作的聯合治超工作機制。落實好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工作要求,利用公路超限超載檢測、監測設備,開展集中整治活動,嚴厲查處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將各鄉鎮公路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成效納入全縣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考核,並與部省補助規模掛鈎,對超限超載治理不力的,核減部省補助資金。

落實責任分工

(一)縣人民政府對全縣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負總責。縣財政局負責統籌管理上級部門補助資金和縣級自籌資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協調解決危橋改造中的基本農田占用和生態紅線等問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負責協調解決危橋改造中涉及行業範圍內的相關問題。
(二)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全縣公路危橋改造工作的統一組織實施;建立全縣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動態項目庫,確定並下達年度危橋改造計畫;統一開展建設招標,統籌推進公路危橋改造;健全巨觀調度、監督檢查、督辦考核等組織實施機制,統籌開展技術培訓、技術服務和過程監督,組織公路危橋改造工程設計質量、實施情況抽查覆核和實施效果的績效評價等工作。
(三)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鄉道、村道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超限超載的治理,強化橋樑保護區的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實工程建設中的征地拆遷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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