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鐵路運輸檢察院

通化鐵路運輸檢察院是一個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化鐵路運輸檢察院
  • 辦公地址:通化市東昌區江暢路489號
主要職責,機構職能,現任領導,機構地址,

主要職責

國家的法律監督機構,主要任務是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

機構職能

(一)政治部。
負責通化鐵檢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人事工作。承辦政治部相關綜合、幹部、隊伍建設、宣傳、老幹部等工作。協助機關黨總支(黨支部)完成相關黨務工作。
(二)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相關檔案文稿,黨組秘書事務,處理檢察信息。
負責技術信息工作。負責技術設施和信息網路建設、管理、維護。負責司法辦案技術協助工作。負責通信、計算機網路、智慧型會議、信息安全、信息化套用、檢察信息數據中心的管理、維護和保障工作。
負責司法警察大隊。協助司法辦案,提供警務保障。
負責計畫財務裝備工作。編制支出規劃和預決算。負責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
(三)第一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通化鐵檢院辦理的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依職權對有關事項開展調查核實。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等相關工作。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通化鐵檢院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負責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工作。辦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控告、申訴。負責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依職權對有關事項開展調查核實。
(四)第二檢察部。
負責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案件。承辦對通化鐵路運輸法院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辦理民事申訴案件。依職權對有關事項開展調查核實。
負責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行政案件。承辦對通化鐵路運輸法院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行政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辦理行政申訴案件。依職權對有關事項開展調查核實。
負責辦理法律規定由通化鐵檢院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通化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辦理公益訴訟申訴案件。依職權對有關事項開展調查核實。
(五)第三檢察部。
負責受理向通化鐵檢院的控告和申訴。承辦通化鐵檢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依職權對有關事項開展調查核實。
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通化鐵檢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依職權對有關事項開展調查核實。
負責案件集中統一管理。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的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統一組織辦案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負責業務信息化需求統籌,指導全院檢察機關統一業務套用系統的套用。管理指導司法檔案建設。負責統一接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協調辦案部門開展閱卷、會見等工作。
負責人民監督工作。負責統籌接受外部監督工作。組織協調相關交辦案件、事項。組織協調檢務公開等工作。
負責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調查研究國家公布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檢察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承擔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
檢務督察工作。承擔對全院執行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省人民檢察院、分院的規定、決定情況的督察。
另設,機關黨支部。負責通化鐵檢院黨建工作。

現任領導

朴吉壽:黨組書記、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
唐 軍: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劉鐵軍: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四級高級檢察官
韓增斌: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黨支部書記
梁幫來: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一級檢察官
王 昕: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一級檢察官

機構地址

通化市東昌區江暢路489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