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通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通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通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外文名:Tonghua Municip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 現任領導:孫小婷(主任)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全市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經濟調節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全市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承擔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定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國家及省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
  (五)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定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鐵路、民航機場規劃、建設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六)承擔組織編制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定區域協調發展及振興通化老工業基地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七)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執行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國家戰略物資在我市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
  (八)負責起草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定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組織擬定全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相關工作。
  (十一)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物價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確保國家和省物價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落實;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全面或階段性提出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政策措施,實現資源合理配置。
  (十三)研究制定市本級物價總水平中長期調控目標,提出年度控制物價總水平和具體目標的實施方案;跟蹤、監測價格總水平及其結構變動的趨勢,進行市場價格預警、預測;負責徵收、管理使用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研究提出運用價格調節等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穩定重要商品價格,減少市場價格波動的建議。
  (十四)根據《價格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按價格管理許可權,制定調整有關商品和收費的作價原則、作價辦法,制定、調整分管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對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和部分經營性收費進行項目、標準管理和收費許可證年度審查。
  (十五)建立和完善本地區價格信息網路,加強同全國各地價格信息交流和諮詢服務工作;受理價格鑑證、評估、經濟糾紛物品和涉案物品價格認證等工作。
  (十六)負責市本級主要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審核、匯總主要農產品的成本和收益情況;開展調查研究,為市政府的價格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十七)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振興通化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人事、勞資、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黨委辦公室
  指導機關及直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政行風建設、群團工作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宣傳、教育、發展黨員及幹部考核;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科(經濟運行調節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市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研究總量平衡,提出經濟調節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開展巨觀調控政策評估;組織擬定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相關政策建議;提出國家重要物資儲備政策建議,協調國家重要物資儲備計畫;起草重要檔案;組織研究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國內外經濟的重大問題;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等工作;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監測全市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綜合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市內國家物資儲備的建議。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定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爭取中央及省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負責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評估、論證、審核和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發展和改革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綜合分析全市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戰略問題;組織擬定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編制並實施生態市建設規劃;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定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組織擬定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指導地區經濟協作。
  (六)農村經濟科
  綜合分析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研究提出貧困地區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建議;編制並組織實施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全市以工代賑工作;監督檢查以工代賑計畫執行情況;提出全市重大扶貧開發項目審核意見;負責編制全市扶貧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村級規劃的制定與實施;參與擬定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協調財政、金融部門做好財政扶貧和扶貧貸款的計畫管理,參與擬定各項扶貧資金的分配方案,指導、檢查和監督扶貧資金的使用;負責扶貧開發情況的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全市扶貧開發信息網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扶貧開發重大政策的調查研究;提出全市扶貧開發有關政策和措施;負責扶貧開發執法、普法工作;擬定農村貧困人口和貧困村標準,指導全市扶貧開發工作,研究提出確定和撤銷貧困村、重點縣的意見;負責扶貧開發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市貧困地區幹部扶貧開發培訓及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小城鎮綜合改革和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小城鎮建設的重大目標和相關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小城鎮改革試點工作。
  (七)社會發展科
  綜合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定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全市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八)財政金融貿易科
  組織擬定全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畫調整建議;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國家糧食、棉花、食糖等儲備;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分析全市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按分工提出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的建議,牽頭推進全市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協調有關重大政策;承擔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擬定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並提出重大備選項目;按規定許可權,提出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綜合分析全市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統籌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方面擬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九)高技術產業科
  綜合分析全市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定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全市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十)重大建設項目稽查科(擴大內需資金管理辦公室)
  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查;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和省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國家、省發改委下達我市(含東昌區、二道江區、通化經濟開發區)擴大內需資金及財政安排的項目配套資金的管理;隨時了解和掌握項目進度,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劃撥國債資金;監督項目資金的使用方向,跟蹤項目資金的落實;對項目資金進行歸檔管理,分析項目資金投資效益。
  (十一)產業協調科(通化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振興通化老工業基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綜合分析工業發展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組織擬定振興通化老工業基地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重大項目布局等建議並協調實施;承擔振興通化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能源科
  擬定全市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全市能源發展規劃、計畫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全市能源及煤炭、電力等行業的綜合平衡協調和管理;推動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建設。
  (十三)交通運輸科(通化市鐵路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統籌全市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市內民航機場的規劃、建設、淨空協調管理以及新開通航線協調聯繫;研究制定交通戰備的發展規劃和保障方案;擬定全市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發展規劃,提出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發展戰略、相關政策、體制改革和專項資金使用安排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十四)價格管理科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生產、生活資料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定調整市管生產、生活資料的調整定價方案;對省管價格品種提出價格調整意見和建議;為適應價格調控和管理需要,在非常情況下,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變動採取干預和限制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區間國家定價的生產、生活資料價格的銜接和協調;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審批和涉房價格政策的制定;負責物業收費的管理和價格審定;為醫藥企業提供價格服務,指導企業科學定價。
  (十五)收費管理科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和省有關行政性、事業性和經營性收費方面的法律、法規,執行國家和省管理的行政性、事業性和經營性收費範圍、項目標準;負責行政性、事業性、經營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清理整頓及審核調定;協調處理部門之間在各種行政性、事業性、經營性收費方面的爭議;負責市本級收費許可證和收費員證的管理審驗;規範收費行為,清理亂收費。
  (十六)績效服務業科
  代表市政府組織協調應對省對市政府的績效管理考評工作。組織督促市直各部門、各單位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對績效管理工作的部署和相關政策措施;調度並匯總全市績效管理考評指標體系中各項工作進展情況,負責市政府績效管理考評自我評估和協調省對我市實地考評工作。牽頭負責市政府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通化醫藥高新區管委會的績效管理考評工作。研究制定對縣(市、區)人民政府、通化醫藥高新區管委會績效管理考評工作方案和指標體系;負責縣(市、區)人民政府、通化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年度工作目標的日常考核管理;組織對縣(市、區)人民政府、通化醫藥高新區管委會績效管理考評工作的各類檢查、自我評估、實地考評等工作;對相關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核實;提出評估結果建議和改進工作的意見。

現任領導

主任:孫小婷
副主任:張日峰、寧澤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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