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化市民政局
- 地區:通化市
- 類型:職能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現任領導
機構職能
2、負責市本級社會團體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監督和管理社會團體工作,落實會費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監督社會團體活動,查處社會團體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指導縣(市、區)社會團體的登記管理工作。
3、負責市直各部門審查批准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監督和管理民辦非企業單位執行有關財務、收費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監督縣(市、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4、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工作;承辦、報批革命軍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等級的評定;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工作;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級報批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審核呈報國家、省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承擔全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5、按有關政策做好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轉業士官和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以及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全市退伍軍人接收安置工作;承辦國省屬企業接收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的安置工作;組織指導軍地兩用人才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指導全市軍供站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建設與管理工作。
7、建立並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和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指導全市社會救濟工作;報批全市各種形式的社會福利募捐活動;指導市社會福利慈善總會等所屬社會團體的工作。
8、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組織起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制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規定,指導社區建設。
9、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婚姻登記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全市婚姻登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婚姻登記工作;制定落實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10、擬定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呈報;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工作;負責市際及全市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11、組織起草全市地名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市內跨縣(市、區)區域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邊境地區及跨市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呈報工作;規範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市內標準街路、門牌的調查、命名、安裝及更換工作。
12、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組織起草有關辦法;制定民辦社會化養老有關辦法、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市區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工作;協助規劃部門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福利設施標準並組織實施;做好社會福利企業報批工作,落實扶持保護政策。
13、主管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按照省下達的福利彩票發展規劃,制定地方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使用本級福利資金,監督指導全市福利資金的使用;指導全市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14、貫徹國家、省殯葬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推行殯葬改革;指導全市殯葬管理工作。
15、組織起草收養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指導全市收養工作,承辦港、澳、台、華僑的收養登記工作。
16、落實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的有關政策;協調市際間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導各地救助管理站的管理工作。
17、負責全市民政事業費的管理,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內部審計;負責全市民政統計工作。
18、負責全市老齡工作。
1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財務科)
優撫科
安置科
社會救濟、社會事務管理及城市福利科
區劃地名、勘界、基層政權及社區建設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
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
單位地址
地址:通化市東昌區新華大街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