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林業局

通化市林業局

通化市林業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履行全市林業和草原資源保護開發、監管和產業發展等職責,由市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林業和草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化市林業局
  • 外文名:Tonghua Forestry Bureau
現任領導,主要職能,機構設定,所獲榮譽,

現任領導

局長:胡宗慶

主要職能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有關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點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執行相關國家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貫徹執行相關國家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一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捕獵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組織、指導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國家標準、省級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省級標準。協調指導新建和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申報和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貫徹國家、和省關於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落實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相關工作。
(八)貫徹落實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和相關產業省級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開展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調查,組織指導建立種質資源庫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良種選育推廣工作,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D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指導實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及相關規定;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各級林業和草原部門(單位)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市級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市級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市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貫徹落實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市林業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生態安全。

機構設定

辦公室
森林資源管理科
規劃和財務科
生態保護修復和產業發展科
種苗站
吉林省林業廳駐通化市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
森林防火和安全生產科
林政稽查
通化市森林公安局
哈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野保站
森防站
通化市白雞峰國有林保護中心

所獲榮譽

2019年8月,被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表彰為“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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