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通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通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負責城市建設管理、村鎮建設管理、開發管理、房屋徵收管理、建築市場管理、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供熱管理、建材行業管理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的相關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相關的實施細則和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
(二)負責指導和管理勘察設計工作;負責市本級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項工程建設的管理。
(三)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統一定額和國家標準,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有投、融資建築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調解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發布造價指導指標。
(四)指導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負責監督和管理建築市場交易活動、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規章,並負責監督指導;負責建築檔案管理及全市建築行業資質管理和審查工作;負責施工現場材料質量的監督管理。
(五)綜合管理全市的工程建設工作,參與市重點工程的選址和可行性研究;編制、審查市本級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預算和決算;管理工程建設的標準。
(六)負責市區供熱、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城建監察、路燈牌匾廣告審批管理;參與城市規劃區地下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根據市本級財政狀況,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市本級城市維護費用的使用和城市建設投資計畫;監督、檢查城市維護計畫實施及費用使用情況;負責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
(八)負責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市場及行業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市房地產開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管理措施並監督執行;根據城市規劃制定房地產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查、報批;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審批、轉讓、建設、配套驗收、審定並出具《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
(十)負責全市房屋動遷管理工作;負責動遷資質審查報批、動遷項目審批、動遷細則的制定及監督實施;負責動遷糾紛的仲裁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指導建築業、房地產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套用並負責市級技術鑑定;指導、監督、檢查建築業節能工作;負責推廣混凝土及散裝水泥設施監督和管理;根據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征繳新型牆體材料專項資金和發展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並監督其使用。
(十二)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等工作;指導行業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勞動標準等工作;制定行業人才培養規劃;負責行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從業人員資格、資質初審工作;負責系統治安保衛和武裝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全系統現有25個直屬企事業單位,其中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事業單位22個,企業單位3個。全系統現有在職職工3348人,事業單位編制為944人,實有人數745人,副科級以上共82人,其中科級領導職數61名(正科22名、副科39名),科級非領導職數21名(主任科員4名,副主任科員14名)。
城建局內設10個科室;行政編制32名,工勤事業編制3名;局領導職數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縣(處)級非領導職數2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正科12名、副科2名);科級非領導職數5名(主任科員2名、副主任科員3名),另有19名借調人員。

現任領導

通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耿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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