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函

通函是通知事項的函件的簡稱。它一般是面向一定方向的公眾的函件,不是個人信函。孫中山 《解決中國問題之方法》:“用筆比用劍還有力,這是約翰海的通函能夠防止瓜分中國所已經證出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函
  • 全稱:通知事項的函件
  • 特點:不是個人信函
  • 出處:《追求》
一般定義,異同,

一般定義

茅盾慨酷舟 《追求》二:“由報館給各舞場送一封通函去,請他們自己寫一點來,豈不是更方便么?”

異同

二者共同之處:
二者行文對象同是政府人員。但有些部門把所屬的外間捆阿機構和政府機構也作為分發對象。個別以對外為主的部門,例如工業署、貿易署等以通告形式向工商機構發布訊息,格式與各部門旋照盛艱平常使用的略有不同。
二者原是為補充各套政府規例而設的專用公文,有不同類別,各具特定名稱,並且確定發布人,不能隨意更改。
二者的區別:
通告用以公布恆久有效的政兵糊淚策或規定,除企幾擔非另行公布廢止或修訂,否則永遠有效。通函多會用以公布並無必要經常翻查的資料,並會隨著所涉求槓全公務完成或發文年份終結而失效。如某某署通函《公務員優先門診服務》、少罪和戶《補發政府雇員身份證的收費》的使用時間都有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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