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世文學社章程

透世文學社章程

本章程是由透世文學社官方所制定的一套完整的社團內部規章制度,為了進一步加強社團精神文明建設,規範社團的管理機制,增強社團的組織功能,推動社團向規範化、多元化、可持續發展,豐富和活躍社員的工作進展和熱情,促進全體社員全面綜合素質的提高,結合社團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章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透世文學社章程
  • 制定單位:透世文學社
  • 實施時間:2014年5月
  • 性質:規章制度
簡介,關於我們,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組織,第三章 職責,第四章 社員的產生、權力及義務,產生,義務,權力,第五章 活動開展,第六章 附則,

簡介

本章程是由透世文學社官方所制定的一套完整的社團內部規章制度,為了進一步加強社團精神文明建設,規範社團的管理機制,增強社團的組織功能,推動社團向規範化、多元化、可持續發展,豐富和活躍社員的工作進展和熱情,促進全體社員全面綜合素質的提高,結合社團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章程

關於我們

透世文學社,是一個主打文學品牌的集合團體,正式成立於2014年2月8日,提倡發展公益文學,意在提供社會各界人士發展的空間和平台,走進文學的世界,看得更遠。一直以來,社團總是保持密切的配合和高速的發展,形成了“配合效率發展”的進展模式,特此被譽為“當代活躍社團之一“。
至今,社團已開設七個(主管策劃部編輯部人事部文學,宣傳部,會員)主要部門,兩個發展平台(透世文學雜誌社,透世文學系列雜誌),三個服務平台(透世緣告白會,憶安課堂,簡文盟),兩個校園分社
現階段透世文學社全力堅持以純文學方式發展,主要立足於實體雜誌《透世文學》、透世文學雜誌社、透世緣告白會的發展和建設,對外主要為指導雜誌出版,協助社團建設與文學比賽等活動,力求打造中國第一公益文學平台

第一章 總則

1.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堅持我國方針政策,把握時代脈搏,積極開展有益的文化活動,豐富業餘文化生活,營造寫作文化氛圍,推進社會文化發展。
2.深化素質教育,團結和組織文學愛好者,全面提升社員的文學鑑賞能力和寫作水平,升華文學素養,培養文學新人。
3.凡是熱衷於本社團發展建設,有良好的文學基礎或極為獨特的文學創作思路,以及承認透世文學社章程,認真履行本社社員責任及義務者皆可加入。

第二章 組織

1.文學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本社社員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工作認真負責,服從安排管理,態度端正,積極熱情,並自覺維護本社的利益和榮譽。
2.根據文學社的實際需要,文學社設社長1名,副社長2名,總主編1名,副總主編1名;編輯部各組主編副主編各1名,各組編輯5——10名;社員部部長1,副部長2,成員20名左右;外聯部成員多名,美編若干。
3.成立透世文學·水墨丹青編輯部,協助開展文學工作及活動,培養新手編輯。

第三章 職責

1.團結協作、高效多能、分工不分家的原則,各司其職。
2.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工作出了問題,其負責人應付全部責任,並出具書面說明。
3.社長職責:負責上傳下達,以及文學社重大決策的制定;廣泛徵求會社員意見,了解社員的思想狀況;負責召開文學社會議,管理幹部隊伍;負責管理文學社網站;籌辦徵文比賽等。
4.副社長職責:協助社長,監督好各部門的工作;接受社長的委託,可以代行社長的部分職務:及時反映社內情況及社員意見等。
5.總主編職責:培養新手編輯;監督編輯部審核工作;終審稿件;傳達錄用的文章等。
6.副總主編職責:協助總主編;統計通過稿件及作者信息;招收新人等。
7.編輯部各組主編職責:分配本小組審稿工作,認真帶頭落實;監察本組編輯的工作質量;複查稿件;教育本組編輯基本審核常識。
8.編輯部各組編輯職責:認真履行主編安排,按時完成審核;對稿件進行回復、修改(標點符號、明顯錯字、病句)等。
9:社員部部長職責:監督成員工作情況;分配宣傳、徵稿任務;統計徵稿總數等。
10:社員部成員職責:對外徵稿,宣傳,協助社長完成徵文比賽等。
11:美編職責:製作表格,宣傳畫,圖示等。
12.外聯部職責:積極與其他文學社聯繫,開展聯誼、經驗交流活動,借鑑別人,提高自己。

第四章 社員的產生、權力及義務

產生

1.承認本社章程,積極參加本社活動,熱情工作,熱愛文學,有一定的寫作能力,有強烈的責任心、嚴明的紀律觀念,服從安排管理,由本人申請,經社長(副社長)批准,均有機會成為本社會員。

義務

  1. 自覺遵守文學社紀律、嚴格執行文學社決議、熱心本職工作、努力完成文學社交派的任務。
  2. 有宣傳文學社、維護文學社形象的義務。
  3. 必須虛心學習,自覺進行交流討論,並積極向公開發行的文學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學鑑賞和文學創作的能力,陶冶自己的藝術情操,提高自己的文學修養。
  4. 開會或其他活動要求列席的,不得早退、遲到,如有特殊情況,需預先請假。遲到、早退2次當一次缺席,缺席5次作自動(或強行)退社。
  5. 做對本社形象予以損害的社員必須出具書面說明檢討,公開向社裡道歉,並做強行退社的處理。
  6. 經常不參與工作並不說明情況的社員做自動離社。

權力

  1. 享有向文學社提出建議、監督文學社內工作的權利。
  2. 享有向文學社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文學社的權利。
  3. 各部門高層人員有罷免本部門成員的權力,但必須預先告知社長。
  4. 投稿有優先發表權。
  5. 社員有權參加本社組織的活動。
  6. 凡我社成員皆有選舉權被選舉權

第五章 活動開展

  1. 每兩個月一期實體刊物
  2. 定期舉行對外或社內徵文比賽。
  3. .每月舉行“部門之星”評選活動。

第六章 附則

1.根據社團的需要和發展情況,可對本章程進行修改。
2.根據社員的個人實際情況會定期對職務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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