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賊張之洞罪案

《逆賊張之洞罪案》是康有為所著作品,出自於《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逆賊張之洞罪案
  • 作者:康有為
  • 作品出處: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戊戌之變,聖主幽廢,忠良逮捕,天下洶洶,鹹望勤王。其時張之洞督武昌,固天下之雄鎮也。江督劉因以電告之,約為聯名救主。而張不特不救,且電催殺六君子焉。去年立嗣之耗,湖北官民多有欲抗爭者,而張亦力梗其議。故戊戌政變、去年立嗣,倡之者雖那拉、榮祿,而成之者實逆賊張之洞也。及義和拳起,震驚宮闕。那拉、榮祿,合匪為奸。張於此時,固宜身統大兵,入救王室,內除元惡,外止西兵,以保回晚節之一線。即張之才量膽識,本不足以為此。然以其所憑藉之勢論之,固宜必出於此者也。即不能此,而又無能以自立,則亦惟有照會領事,謂此次之亂,非皇上之意已耳。而奈何反坐罪於新黨也哉!張之言曰:外間所傳,皆由新黨偽造。兩宮慈愛,本自無他。且請禁各報館。嗟乎嗟乎!張之愚一至於此哉!張之奸一至於此哉!那拉之通匪拒洋,皆由謀廢皇上而設。此雖五尺童子猶能知之,而張乃以欺領事耶!其所以為此者,徒恐外兵入京,廢那拉,立皇上,則己之權位將不保耳。其所以坐罪新黨也,恐皇上之復位也。其所以恐皇上復位也,則以己之患得患失也。其私心不過為一己,而積慮乃至於無君。不特至於無君,乃至舉四千年之中國、二萬里之土地、四萬萬之人口而悉委之於無。其向之政變不救、立嗣不爭者,皆此私心誤之也。
雖然,張賊之私心猶未已也。漢口有唐征君才常者,倡義勤王以救中國。而張復自念曰:彼等勤王,若使成功,則皇上必復位矣。皇上復位,即皇上或不咎我,而我能自信耶?不如乘彼等功之未成,而先有以陰鋤之也。乃急捕唐君等三十餘人而殺之。夫唐君等,一匹夫耳,非總督之尊榮也。被澤猶淺,非受恩之深重者也。身無寸土,非兩湖之廣眾也。無兵無械無餉,其比於張,不啻十倍百倍千萬倍也。乃張不為而唐為之,張不勤王而唐勤之,張不救國而唐救之。張縱無志無義、無勇無恥,不能隨諸君子之後,則亦已矣。尚何忍摧折志士、殘害仁人耶?唐君等之志節才學也,非特中國重之也,即日本政府亦電告張曰:唐等為中國傑出之才,萬不可殺。必欲罪之,則處以文明公罪雲。其餘西報抱不平者,不悉數。公道之在人可知矣。
當此京師已破,天子蒙塵,張賊如有天良,如有戒心,宜如何討賊自效,以救主而安身命。乃力所能為而故不為,猶復害人之所為。以之媚淫後,則後將不保。以之助權奸,而奸已先傾。以之危皇上,而上有天佑。以之保身家,而身益以危。按之義理則大謬,揆之時勢則召亡,度之利害則速死。而徒甘於從逆,忍於絕種,冒天下之不韙,犯萬國之公論,獨何心哉?有一大公司於此,其總辦素能治事,而忽為奸人所厄。為值理者,久受總辦厚恩,又有能救之力,乃坐視不救。有小夥伴欲救之,而彼又恐其能救也,誣殺小夥伴等。其值理果何心哉?此無他,懼總辦之能治事,而憂己之不得安其位。恐小夥伴有以救之,則已益以不安也。是為張賊而已矣。
雖然,張賊之私心猶未已也。上海者,通商之最盛口岸也。五方雜處,中國之志士多在焉。張復自念曰:吾於漢口雖殺唐等三十餘人,然彼等不顧利害、不計死生,毅然以勤王救國為事。若使留有餘黨,終能勤王救國,則吾終不便也。吾不願勤王,願王速死,而無有能指摘吾之長短者耳。吾不願救國,願國雖亡,而吾終不失為小朝廷之大臣耳。彼等乃挺身冒險,日以勤王救國為事。是不與吾大相剌謬者乎?不盡殺之,恐終留為己患也。然而上海者,固通商口岸也,逕行其志,則有掣其肘者焉。於是不得不約同江督以照會領事,請準其拿辦新黨。領事之準與不準,雖未知其詳,然而張賊之芟除異己、荼毒賢良,其私心可以見矣。漢、唐、宋、明之黨禍,豈至是哉?夫漢之黨錮,唐之清流,宋之道學,明之東林,其所株累者,大率士夫中人耳。而張賊乃欲舉匹夫之有忠義者而盡殺之。其狠毒為何如也?除清流之禍外,未有一旦殺數十人者。而張賊忍為之,且日日搜捕不已。其陰刻為何如也?是惟恐尋漢、唐、宋、明覆轍之未足,而特出一亡國之新法也。是惟恐紅頂白須、守舊迂謬權臣奸賊之在上位者,猶未足盡亡國之變態,而匹夫有忠義者之在下,尚或足以維持之也。是惟恐匹夫有忠義者之未能盡殺,或有遺類則中國有一發之復存、聖主有一息之復生也。嗚呼!張賊平日固嘗盜大名、竊大位者矣,及一旦危疑震撼,乃舉數十年之所殫精竭慮而盜得者以悉敗之,且授人以贓證焉,招人之刑戮焉。其才本出乎侯覽、曹節等之中,其罪乃出乎侯覽、曹節等之上,而其愚卒出於侯覽、曹節等之下。使張賊清夜自問,應自哀其進退失據矣!
甚矣哉,張賊之愚也!彼懼皇上之復位,何不轉為純臣乎?彼忌帝黨之成功,何不同茲義舉乎?而乃遏抑之、摧阻之,阻抑不已,從而捕殺之。殺之於其地猶不已,又欲從租界而捕之。然試問皇上聖德在人,能必其終不可為乎?帝黨布滿天下,能必其靡有孑遺乎?捕一人即招無數人之怨,殺一人即增無數人之怒,適足以叢惡累罪而已矣。帝黨者以身為犧牲,以頭顱換太平,其捕其殺,固不足畏。而又耳目手足無以異於恆人,欲捕殺之,惡從而捕殺之?其捕殺者雖多,其不能捕殺者尤多也。有一伍員,尚足復私仇而興大舉,況無數帝黨之殺身破家以赴公義者乎?漢口之三十餘人,不過其小焉者耳。而就此三十人中,已有張之侄婿之堂兄在焉,張之屬吏之子弟在焉,且張所設之學堂之學生多在焉。以彼為張之親故,且為張所養成者,乃不為張用,而欲為皇上用,且願為皇上死,則人心之公憤可知矣。而張乃欲以私心塞之,吾恐張之所憂不在遠也。且不必在著名之新黨也。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張賊其能倖免乎?以一漢口,尚有三十餘人效死者。其外尚能計乎?吾今不論其他,即以各埠紳商論之。數百萬之眾,其中懷三十餘人之志、欲行三十餘人之事者,不知凡幾。而張顧能照會各國政府,盡準其捕殺乎?即準之,彼自信其能盡捕之乎?蜂蠆有毒,而況眾怒之難犯者哉!蓋亦反其本矣!
要而論之,劉坤一者,為義不終者也,弱也。李鴻章者,依違兩可者也,猾也。張之洞者,敢於無君者也,賊也。是三人者,一則氣魄不足,一則趨避太熟,一則心術最壞。心術最壞者,其為賊不易見也。以氣魄不足、趨避太熟之人而心術最壞,則其調停妥當,粉飾文奸,固有不與人以易窺者。而至於今日,則肺肝如見矣。孔子謂患得患失之鄙夫無所不至,其張賊之謂歟!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康有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廣東省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出生於封建官僚家庭,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光緒十七年(1891年)後在廣州設立萬木草堂,收徒講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開始進行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辛亥革命後,作為保皇黨領袖,他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溥儀復位。民國六年(1917年),康有為和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晚年始終宣稱忠於清朝,溥儀被馮玉祥逐出紫禁城後,他曾親往天津,到溥儀居住的靜園覲見探望。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死於青島。康有為作為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但後來,他與袁世凱成為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他也是書法家,北京大學教授陳玉龍曾評價:“縱觀20世紀中國書壇,真正憑深厚書法功力勝出,達力可扛鼎境界者,要數康有為、于右任、李志敏、沙孟海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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