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式辭職

逃逸式辭職

逃逸式辭職、逃逸式離職一般分為兩種情節:一種是領導幹部在職期間有違紀違法行為,妄圖通過提前辭職退休的方式,逃避黨紀國法的懲處;另外一種是指離職或退(離)休後,到原業務管轄範圍內企業任職、兼職,利用政商‘旋轉門’撈好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逃逸式辭職
  • 定義:違法亂紀行為
社會評價,發展歷程,

社會評價

黨員領導幹部離職或退(離)休後,其原有職權還會在一定範圍、一定時期內產生影響或發揮作用。因此,對於他們決不能放任自流,不能“說走就走”,而應細化相關規定,對離職後的就業範圍、就業時間等劃出“硬槓槓”,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審計機關等也要嚴格把好“出口關”,防範政商“旋轉門”腐敗問題。

發展歷程

2022年12月,入選“2022年度十大反腐熱詞”。
2024年1月23日,中國證監會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貫徹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研討班精神。會議強調,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深化自我革命,嚴肅整治“逃逸式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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