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王篛林南歸序》是清代文人方苞創作的一篇序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送王篛林南歸序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方苞
- 作品出處:《望溪先生文集》
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品簡析,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前此,篛林家金壇[3],余居江寧,率歷歲始得一會合[4],至是余以《南山集》牽連繫刑部獄[5],而篛林赴公車[6],間一二日必入視余。每朝餐罷,負手步階除[7],則篛林推戶而入矣。至則解衣盤薄[8],諮經諏史[9],旁若無人。同系者或厭苦,諷余曰:“君縱忘此地為圜土[10],身負死刑,奈旁觀者姍笑何。”然篛林至則不能遽歸[11],余亦不能畏訾謷而閉所欲言也。
余出獄,編旗籍[12],寓居海淀,篛林官翰林,每以事入城,則館其家[13]。海淀距城往返近六十里,而使問朝夕通[14],事無細大,必以關憂喜相聞。每閱月逾時[15],檢篛林手書,必寸余[16]。戊戌春[17],忽告余:“歸有日矣。”余乍聞,心忡惕[18],若暝行駐乎虛空之逕[19],四望而無所歸也。篛林曰:“子毋然。吾非不知吾歸子無所向,而今不能復顧子,且子為吾計,亦豈宜阻吾行哉?”篛林之歸也,秋以為期[20],而余仲夏出塞門[21],數附書問息耗而末得也[22]。今茲其果歸乎?吾知篛林抵舊鄉,春秋佳日,與親懿游好[23],徜徉山水間,酣嬉自適,忽念平生故人,有衰疾遠隔幽燕者,必為北向惆然而不樂也。
作品注釋
[1]篤:深厚。
[2]辛卯: 1711年(康熙五十年),是年方苞以“《南山集》案”牽連入獄。壬辰:1712年。
[3]金壇:今江蘇省金壇縣。
[4]率:大率,通常。
[5]系:拘囚、囚禁。
[6]公車:漢代以公家車馬送應舉者,後世即以“公車”為入京應試之代稱。
[7]負手:反背著手。除:台階。
[8]盤薄:盤腿而坐。
[9]諮(zī):商討。諏(zōu):詢問。
[10]圜土:監獄。
[11]遽:急,立即。
[12]編旗籍:清代對犯人的一種處罰,即把釋放犯人間戶籍編入軍隊,加以管制。方苞出獄後,家屬族人幾十口,均遣送北京編入旗籍。
[13]館:住宿。
[14]使問:被派傳送信件及口頭問侯者。
[15]閱月:經過一月。
[16]寸余:指信件達寸余厚。
[17]戊戌: 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
[18]忡(chōng)惕:憂慮不安。
[19]暝行:夜行。駐:停留。
[20]期:行期。
[21]出塞門:指去長城以外的熱河行宮。
[22]息耗:訊息。
[23]親懿:至親。游好:交遊的好友。
作品簡析
這篇文章寫作者與王篛林(王篛林,一作王若霖,金壇人,為方苞摯友)的友情,特別舉出自己在患難中,王與之反而“交益篤”,足見王立身之正直。後段寫王離京時作者的情緒,在依戀中流露出一種深沉的孤寂之感。方苞在“《南山集》案”中被牽連入獄,不但沒有被殺,反而受到入值南書房的特殊“恩寵”,這實際上是康熙的一種羈縻籠絡漢族士人的策略。方苞雖為天子近身辭臣,但舉家被迫編入旗籍,實際並未脫去“罪臣”的身份。在這樣的情況下,摯友遠別,他自然會更加“惆然不樂”了。
方苞的抒情散文,多冷靜而不激烈,但由於情感真摯,雖以冷靜書之,仍有感人的力量,即為這篇文章的寫作特點。
作者簡介
方苞(1668--1749),字鳳九,號靈皋,又號望溪。桐城(今安徽桐城)人。康熙四十五年進士,官至禮部右侍郎、三館總裁。長於散文。提倡“義法”、“雅潔”,主張文章要有充實的內容,又要注重形式技巧。清代散文流派桐城派的創始人,與姚鼐、劉大槐合稱為“桐城三祖”。有《方望溪先生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