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杭州進士詩敘

《送杭州進士詩敘》是宋代蘇軾詩作。

宋神宗熙寧五年(1072),杭州知州陳襄為赴考進士作詩送行。本篇是蘇軾為陳襄送行詩寫的序。敘:即序,蘇軾祖父名蘇序,為了避諱,他用“敘”字來代替“序”字。

文中蘇軾希望考生能在朝廷頒行“科舉新制”的形勢下,依舊保持“學術獨立”的品行,不隨時勢而改變。然而這種勸誡是徒勞的,不過表明蘇軾自己的態度罷了。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送杭州進士詩敘
  • 作者蘇軾
  • 創作年代:北宋
作品原文,注釋,作者簡介,作品評價,

作品原文

右《登彼公堂》四章,章四句,太守陳公之詞也。蘇子曰:士之求仕也,志於得也,仕而不志於得者,偽也。苟志於得而不以其道,視時上下而變其學,曰吾期得而已矣。則凡可以得者,無不為也,而可乎?昔者齊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孔子善之,曰:“招虞人以皮冠。”夫旌與皮冠,於義未有損益也,然且不可,而況使之棄其所學,而學非其道歟?熙寧五年,錢塘之士貢於禮部者九人,十月乙酉,燕於中和堂,公作是詩以勉之曰:“流而不返者,水也,不以時遷者,松柏也;言水而及松柏,於其動者,欲其難進也。萬世不移者,山也,時飛時止者,鴻雁也;言山而及鴻雁,於其靜者,欲其及時也。”公之於士也,可謂周矣。《詩》曰:“無言不酬,無德不報。”二三子何以報公乎?

注釋

[1]太守陳公:即杭州知州陳襄,《登彼公堂》四章是其熙寧五年為赴考進士所作送行詩,每章四句,見《古靈集》卷二十二《登彼公堂燕貢士》:“登彼公堂,維水湯湯。君子燕湑,其言有章。登彼公堂,有松有柏。君子燕湑,其儀孔特。登彼公堂,維山崔嵬。君子燕湑,其志不回。登彼公堂,鴻飛戾止。君子燕湑,維其不已。”
[2] 蘇子:蘇軾自稱。
[3] 苟:一旦,如果。
[4] 視時句:謂隨著形勢的變化而改變自己的學問思想。其時朝廷改革科舉制度,以經義、策論取士,策論中支持“新法”的容易獲中。蘇軾要求進士們須保持自己的獨立思想,不要為了考上而曲意附會。
[5] 期得而已矣:只要考得中就可以了。
[6] 昔者六句:事見《左傳》魯昭公二十年,“十二月,齊侯田於沛,招虞人以弓,不進。公使執之,辭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見皮冠,故不敢進。’乃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田,打獵。招虞人以旌,用旌去招虞人前來。《左傳》原文作“招虞人以弓”,但《孟子·滕文公下》引作“旌”,蘇軾當是根據《孟子》。虞人,掌管山澤之官。
[7] 錢塘:杭州。
[8] 難進:不輕易進用。意即不要為了進用於朝而失去學問尊嚴、人格操守。
[9] 時飛時止:按時飛去,按時回來定居。指鴻雁隨季節遷徙。
[10] 及時:趕上時機。陳襄的四章詩,首章言水,次章言松柏,三章言山,末章言鴻。蘇軾認為其中含有動靜相補的教導,要進士們既保持自己的尊嚴,又及時為國家作貢獻。
[11] 無言二句:見《詩經·大雅·抑》,任何言行都必獲回報之意。
[12] 二三子:指赴考的進士們。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諡號“文忠”,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州)人,是父親蘇洵的長子,是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散文家和詩人。豪放派代表人物。他與他的父親蘇洵(1009~1066)、弟弟蘇轍(1039~1112) 皆以文學名世,世稱“三蘇”;與漢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他還是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等。在政治上屬舊黨。

作品評價

王安石科舉改革的目的,是要錄取對“變法”有用的人才。從前進士考試以詩賦水平的高下為主要的錄取依據,被認為是一種弊病,故用可以見出學術和政治觀點的經義、策論來代替之。貌似合理的這種改革產生了兩種可怕的結果:經義取士產生了中國文化的癌症八股文,策論取士則使文官考試失去力求客觀的素養考核的本意,而被一時的政策和意識形態所左右,被政治鬥爭的陰雲所籠罩。早在此種改革的構想醞釀漸起之際,歐陽修就曾加以反對;在王安石準備將之付諸實施的時候,蘇軾也曾反對;熙寧四年,朝廷終於下了改革的決心,頒行“科舉新制”,北宋的考場從此變成了一個“黨爭”的戰場和獨立思想的墳場;於是第二年,蘇軾送杭州的考生進京之時,便寫下這篇獨立思想的辯護狀。
全文的核心在“視時上下而變其學”一句。唐代的陸贄曾說過:“吾上不負天子,下不負吾所學,不恤其他。”(權德輿《陸宣公文集序》)在學者型政治家看來,“學”是從政的根基,也是人格獨立性的保證,如果為了迎合時勢而歪曲學術,那就是“曲學阿世”,早就被司馬遷批判過。所以蘇軾直到晚年還在詞中自述:“新恩猶可覬,舊學終難改。”(《千秋歲·次韻少游》)在熙寧五年,他要對走向科舉考場的士人說的話,就是保持所“學”的獨立性,不隨時勢而改變。確實,人生在世,受天地父母社會之恩甚多,決不該拒絕為社會作貢獻,但同時也不能失去自我的獨立尊嚴,自己不贊成的事,即便可能是好事,也當讓贊成的人去做,自己決不可違背“所學”。
然而,當年的策論如果不歌頌“新法”,怎么可能考中?蘇軾的告誡對考生們來說分明是徒勞的,只是表白他自己的態度罷了。策論取士的弊病從實施的那天起就產生了,接下來經義考試也將被欽定的觀點和千篇一律的寫法所束縛,蘇軾的獨立反抗之路將越來越充滿荊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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