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抵補

退回抵補是指企業在某一納稅年度發生投資和經營虧損時,允許用以前年度的收入彌補虧損而退回以前年度已納所得稅的一種虧損抵補方法。根據退回抵補辦法,當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出現正常的投資和經營虧損時,可將虧損額抵消以前各個年度的利潤。

由此,按前幾年利潤徵收的所得稅便可以抵消數額的大小相應計算退還給企業,從而減少企業的經營風險,保障企業的正常收時,一般國家都規定一定的抵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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