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後共同抵補

前後共同抵補指的是企業在某一納稅年度發生投資和經營虧損時,允許其用以前和以後幾年的利潤來抵補虧損的一種虧損抵補方法。這種方法兼采結轉抵補和退回抵補兩種不同的方法,目的是加快企業虧損的彌補。

如美國公司所得稅就採用退回抵補三年和結轉抵補七年的方法。虧損彌補的方式有迴轉和結轉之分。實踐中,各國採用的虧損彌補方法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既可以轉回又可以結轉。如美國規定,公司當年的淨虧損可以迴轉到過去3年的利潤補償,即本年虧損可從過去3年的應稅所得中扣除。如果過去3年的利潤仍不足以彌補,不足部分還可結轉到未來15年的利潤中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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