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藏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3年5月22日印發迪慶州推進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迪慶州推進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5月22日
- 發布單位:迪慶藏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指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關於農民工工作的重要部署,進一步做好我州農民工市民化工作,根據《雲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9部門關於印發雲南省推進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的通知》(雲人社發 〔2023〕6號)要求,結合我州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動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適應鄉村振興、新型城鎮化、城鄉融合發展等戰略要求,順應縣域農民工流動變化趨勢,以提升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為重點,進一步落實落細農民工市民化相關政策,著力提高縣域農民工就業質量和技能水平,維護勞動保障權益,擴大縣域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強化基層服務能力,推進縣城穩定就業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和在城鎮無障礙落戶,增強縣域農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
二、主要任務
(一)堅持多措並舉,全力提高農民工就業創業質量
1.加強農民工就業服務。多措並舉穩定和擴大縣域就業崗位,認真統籌組織實施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百日行動”、就地就近就業行動、農村居民持續增收三年行動等系列專項行動;全面落實穩崗返還、社會保險補貼等穩崗扶持政策,提高縣域農民工就業穩定性。加快發展縣域特色產業,提升縣域就業承載力。大力實施以工代賑,吸納當地農民工參加縣域工程建設,儘可能增加勞務報酬發放規模,為農民工就近就業增收創造條件。積極開展東西部勞務協作,充分發揮各級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對組織農民工外出務工數量較多、成效較好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深入推動公共就業服務向鄉村延伸,就業創業政策諮詢、就業失業登記、職業介紹等服務覆蓋全體城鄉勞動者。持續組織開展春風行動等專項招聘服務系列活動,健全完善崗位信息發布機制。結合轉移就業示範縣建設,全州樹立2-3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典型。(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農業農村局、州總工會按職責落實)
2.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落實好推動農民工返鄉入鄉創業的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一次性創業補貼等創業扶持政策,為返鄉創業農民工提供政策諮詢、開業指導等專業化服務,助力創業項目更好發展。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合夥創業、小微企業,分別最高可申請20萬元、110萬元、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由各級財政按照規定分級承擔。對參加創業培訓並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相應的培訓補貼;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按每個創業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對首次創辦經營實體且正常經營的,滿足吸納5人(含5人)以上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1個月以上,每吸納1人按照發給其工資額的15%,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加強返鄉創業載體建設,充分利用現有園區等資源在脫貧地區建設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符合條件且通過評審的,可根據入駐實體數量、孵化效果和帶動就業成效,給予州級不超過50萬元,縣級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州農業農村局按職責落實)
3.組織實施好勞務品牌打造三年行動。結合鄉村振興產業發展要求,引導縣域培育“一縣一品”特色勞務品牌,每個縣至少打造1個以上勞務品牌,帶動更多農民工高質量就業。不斷做大規模、做精內容、做強實力,發揮示範帶動作用,促進更多農民工掌握勞務技能,外出務工促增收。(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農業農村局按職責落實)
(二)加大培訓力度,著力提升職業技能水平
4.加大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力度。依託“技能雲南”行動,大規模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持續提升技能素質和穩定就業能力,推動職業技能培訓向精準化、高層次轉變,提高技能等級類、專項能力類證書的取證比例。全州年度開展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1.5萬人次以上,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6000人次以上,新增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600人次,新增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等級證書80人次。實現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有培訓意願的脫貧勞動力均有機會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發揮縣級人民政府的統籌作用,整合利用企業、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等各方培訓力量,推動縣域培訓資源共建共享。持續提升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開設一批適合大齡農民工、青年農民工的培訓項目,打造一批農民工培訓特色優質品牌,培養一批高技能人才和鄉村工匠。加快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留得住的高素質農民隊伍。支持、鼓勵農民工參加直播銷售、網約配送、社群健康等新職業培訓,提升幫助農民工向小店主、新農商、配送員等方向轉崗技能,有力拓寬就業渠道。深入實施“馬蘭花”創業培訓行動,廣泛開展補貼類創業培訓,提升農民工創業能力,培養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致富帶頭人。(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發展改革委、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制度落實,切實維護合法權益
5.擴大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覆蓋面。進一步擴大農民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模,引導支持靈活就業農民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進一步最佳化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確保業務辦理便捷暢通。引導靈活就業農民工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提升農民工異地就醫和醫保轉移接續便捷度。最佳化參保繳費服務,堅持智慧型化線上繳費渠道與傳統線下繳費方式創新並行,提升繳費便利化水平。擴大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範圍,將農民工全部納入住院異地直接結算,進一步簡化最佳化異地就醫備案手續,促進農民工自由流動和就近就醫。全面落實基本醫保參保管理經辦規程和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繼續做好轉移接續“跨省通辦”。充分發揮失業保險民生兜底保障和維護社會穩定作用,鼓勵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失業保險,按城鎮職工同比例繳費,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失業保險待遇。落實建築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降低費率措施,全州年度新開工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率繼續保持在90%以上。切實保障工傷農民工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不斷增強保障能力。(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醫保局按職責落實)
6.規範企業勞動用工。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中的農民工吸納到工會組織中來,進一步做好農民工的維權保障服務工作。督促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契約,工程建築主管部門要加大督查力度和頻次,確保在建各項建設項目簽訂農民工用工契約制度落到實處。(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醫保局、州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7.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持續推進落實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開展集中根治欠薪專項整治,及時有效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繼續加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貫徹力度,確保農民工知曉條例並運用條例維護自身權益。大力防範化解欠薪風險隱患,建立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台賬,聚焦重點企業、重點項目,讓風險隱患化解於萌芽狀態。充分運用雲南省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及工資代發平台,推動數據匯集融合,實現信息互聯互通,提升監控預警和處置能力。加大對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掛靠和拖欠工程款等建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力度,防止由此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總工會按職責落實)
8.做好農民工法律援助服務。暢通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網路,實現爭議案件“快立、快審、快結”,設立法律援助視窗,降低農民工維護合法勞動報酬維權成本。持續開展“尊法守法·攜手築夢”服務農民工公益法律服務行動,組建以工會幹部、專業律師的法律服務隊,深入企業、工廠、園區、班組、工地,開展普法宣傳、提供法律諮詢、爭議調處、代書代理等法律服務。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按照國家部署發布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契約、書面協定訂立指引,進一步提升農民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意識。(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總工會按職責落實)
(四)凝聚部門合力,加強縣域公共服務供給
9.推動縣域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達標。落實國家、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強化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建設,合理規劃建設各類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加快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推動縣域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達標。(州發展改革委按職責落實)
10.落實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掛鈎政策。落實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掛鈎相關政策,對吸納外來農民工較多的縣域給予財政傾斜支持。縣市財政部門要加強農業轉移人口預算管理,統籌使用上級轉移支付和自有財力,切實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更有質量的基本公共服務。(州財政局、各縣市按職責落實)
11、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進城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範圍。嚴格落實《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精神,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優先安排保障性租賃住房,繼續推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通過公租房實物保障和發放住房補貼等方式,解決進城農民工居住問題。(州住房城鄉建設局按職責落實)
12.保障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學位供給。進一步規範各地招生工作,嚴格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全保障”。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時限要求,穩步提升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含政府購買民辦學校學位)比例,確保達到國家有關要求。(州教育體育局按職責落實)
13.有序推動農民工在縣城落戶工作。全面落實城鎮地區取消落戶限制的政策,實現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民工便捷落戶,最佳化各類戶籍業務辦理流程,持續提升戶口登記工作質量;全面落實相關戶籍業務“跨省通辦”便民措施,為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提供便利服務。(州公安局職責落實)
(五)夯實基礎工作,全面提升基層服務農民工能力
14.加強農民工工作統籌協調。縣級要建立健全農民工工作議事協調機構工作機制,設立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或者在縣、鄉(鎮)、村(社區)的政務服務平台設定農民工綜合服務視窗,為農民工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務。(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落實)
15.強化信息化建設。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套用農村勞動力信息管理系統,做好對農民工就業創業、職業技能培訓、權益保障、社會融合等情況的動態監測。繼續推進農民工外出務工情況大數據監測,推進農民工工資支付信息化監管。建立部門和區域間農民工數據共享和定期交流機制,加強數據信息共享。(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落實)
16.大力營造良好氛圍。充分挖掘優秀農民工、致富能人、鄉村工匠等優秀典型,並採取多種形式宣揚其典型事跡,講好就業創業故事,發揮典型引領作用。依託融媒體中心、農村廣播等平台,廣泛宣傳就業創業政策、補貼激勵措施、服務舉措等,推送就業信息,提高政策知曉度,實現宣傳引導全覆蓋。(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農業農村局、州總工會按職責落實)
17.加強對農民工關心關愛。在春節前後開展“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重點做好農民工關懷慰問、出行服務、就業和培訓服務、健康服務、文化服務、權益維護和關愛幫扶等方面工作。加強對農民工及其子女的人文關懷、思想引領和心理疏導,使廣大農民工朋友及其子女真切感受到工會組織與社會各界的關愛和溫暖,增強農民工光榮感獲得感幸福感。(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要落實好主體責任,要充分認識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的重要意義,制定具體措施,抓好貫徹落實工作。各縣市要發揮農民工工作議事協調機構作用,建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發展改革、教育、公安、財政、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醫保、工會等部門參與的專項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同配合,切實貫徹落實好農民工縣域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的各項任務。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縣域農民工市民化基礎情況的分析研判,全面了解縣域農民工就業創業、權益保障、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工作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梳理對標國家及我省相關政策要求,聚焦縣域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舉措,加大現有政策執行力度。
(三)加強督促指導。各有關單位要對口指導各縣市行業部門抓好工作落實。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加強與各有關單位統籌協調,並按上級部署要求,結合我州工作實際,適時實地督導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進展情況。
(四)做好宣傳引導。利用好線上線下宣傳渠道,採取農民工喜聞樂見的形式,做好對農民工就業創業、勞動權益維護、落戶、子女教育、住房保障、醫療衛生等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提高政策知悉度。宣傳推廣縣域農民工市民化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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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的背景
縣域農民工是農民工群體的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相關工作。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實施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強調,要著眼縣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城鄉融合發展,在鄉村振興的大框架下,對縣域農民工工作進行統籌部署、一體實施。2022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對相關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農民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縣域農民工市民化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適應鄉村振興、新型城鎮化、城鄉融合發展等戰略要求,順應縣域農民工流動變化趨勢,在全州範圍內組織開展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
行動的主要目標
此次行動的主要目標是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適應鄉村振興、新型城鎮化、城鄉融合發展等戰略要求,順應縣域農民工流動變化趨勢,以提升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為重點,進一步落實落細農民工市民化相關政策,著力提高縣域農民工就業質量和技能水平,維護勞動保障權益,擴大縣域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強化基層服務能力,推進縣城穩定就業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和在城鎮無障礙落戶,增強縣域農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
行動的主要內容
此次行動聚焦問題、突出重點,明確了5個方面的工作任務:
一是堅持多措並舉,全力提高農民工就業創業質量。多措並舉穩定和擴大縣域就業崗位,積極開展東西部勞務協作,推動公共就業服務向鄉村延伸,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支持政策,組織實施勞務品牌打造三年行動。
二是加大培訓力度,著力提升職業技能水平。大規模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持續提升技能素質和就業能力,推動縣域培訓資源共建共享,持續提升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是強化制度落實,切實維護合法權益。強化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進一步擴大農民工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規模,規範企業勞動用工,及時有效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四是凝聚部門合力,加強縣域公共服務供給。加強縣域公共服務供給,推動縣域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達標,對吸納外來農民工較多的縣域給予財政傾斜支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保障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學位供給。
五是夯實基礎工作,全面提升基層服務農民工能力。提升基層服務農民工能力,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加強對農民工就業創業、職業技能培訓、權益保障、社會融合等情況的動態監測。
行動的要求
202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開展好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具有特殊重要意義。為抓好落實、保證實效,行動提出4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發揮各級農民工工作議事協調機構作用,建立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同配合。
二是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基礎情況分析,梳理對標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舉措,加大現有政策執行力度。
三是加強督促指導。強化工作指導調度和重點政策協調支持,及時掌握工作情況,加強形勢研判和成效評估。
四是做好宣傳引導。做好農民工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提高政策知悉度。宣傳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