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現代中國審判檢察制度的演變》是2004年5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培田、張華。
基本介紹
- 書名:近現代中國審判檢察制度的演變
- 作者:張培田、張華
- ISBN:9787562025641
- 頁數:481
- 定價:32.00元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4-5
- 裝幀:簡裝本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近現代中國審判檢察制度的演變》內容簡介:在人類社會生活中,法律制度以國家強制力指導、強制人們遵守為基本特徵,以強化國家權力支配者的統治或管理為直接目的,發揮的規範人們地為,調節社會各方面利益,維繫一不定期社會的存續等作用。
司法制度是人類社會法律體系中,以實現立法目的、規範執法行為、解決法律糾紛和事件為職能,通過訴訟、檢控和裁判展開的落實法律的制度。
與西方各國的文化發展不同,上下五千年中華文化形成發展的歷史進程,是以黃河和長江兩河流域最適宜自然農業存續的環境為中心輻射展開的。
任何一種法律文化、法律體系及其司法制度,在有限的時空中,都必然經歷由萌芽、發展壯大以盛行,再到衰亡的過程。適應自給自足的自然農業經濟政治存續的中國古代的法律文化、法律體系及其司法制度,在以近代工業文明為基礎崛起的西方資本主義的殖民擴張面前,相形見絀,無法抗衡。
近代中國司法制度的演變,與其賴以生存的法律文化和法律體系一樣,在接受與自己傳統完全不同的西方先進法律文化及其法律制度的近現代化道路上,從來都不是一帆風順。
撥亂反正、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現代社會的主流思想隨著“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討論的不斷深入而不斷得到解放。
圖書目錄
導言
上篇 近現代中國審判制度演變
第一章 清末訴訟審判機制轉折
第一節 《大清刑事民事訴訟法草案》被擱置
第二節 《各級審判廳試辦章程》的出台
第三節 法院編判法的頒行
第四節 刑事訴訟律的民事訴訟律兩草案的編成
第五節 清末審判獨立的變通
第二章 民國審判制度的演變
第一節 北洋時期審判體制的變化
一、裁撤初審判廳
二、增設地方各縣審判分庭和司法公署
三、專設軍事審判機關審理刑事案件
四、縣知事行使審判職權
五、審判機關管理罐的確立
六、裁判官職權的變化
第二節 國民黨一黨專政時期審判罐的演變
一、廢止司法官不黨之禁令,允許法官加入國民黨
二、法院內設檢察機關
三、反革命案件陪審制度確立
四、改四級三審制為三級三審判
五、行政訴訟審判制度專門化
六、設定特種刑事法庭
七、軍事審判機構加強
八、法民任免制度之變化
九、刑事審判制度變化
十、民事審判制度變化
第三章 人民審判制度的形成
第一節 工農審判制度的初建
第二節 抗日民主政權司法審判的發展
第三節 人民政權審判制度的演變
第四章 新中國審判體制的定型
第一節 新審判機制抉擇的理論基礎
一、革命根據地人民審判制度的發展經驗
二、批判國民黨舊法統的審判制度的理論思辨
三、蘇聯社會主義審判模式的借鑑和繼受
第二節 新審判制度的確定
一、中央人民法院的初建
二、地方人民審判制度的充實和調整
三、全國審判制度的健全與定型
第五章 審判制度的變通
第一節 反右鬥爭對人民審判制度的衝擊
一、審判獨立的否定
二、民眾運動式審判制度的維護和推廣
三、對三機關聯合辦案持不同意見的抨擊
四、批判健全法制的刑事訴訟審判原則
第二節 司法審判“大躍進”的變通
第三節 審判制度文明進步中的結構
第六章 審判制度的重建與發展
第一節 重構審判制度的立憲基礎
第二節 刑事審判制度的重構與發展
第三節 民事審判制度的健全
第四節 經濟審判制度的增設
第五節 行政案件審判制度的確立
第七章 審判制度改革
第一節 審判委員會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第二節 法官法制定頒行
第三節 審判機關內部監督機制形成
第四節 民事審判方式改革的推行
下篇 近現代中國檢察制度演變
第八章 檢察制度在中國的起源
第一節 檢察體制之選擇
第二節 檢察機構之芻設
第三節 檢察官任職保障制度確立
第四節 檢察官職權確定
第九章 民國檢察制度的演變
第一節 北洋時期檢察體制的變化
第二節 國民黨一黨專政時期檢察制度的演變
第三節 有關檢察制度存廢的論爭
第十章 中國檢審並立體制的確立
第一節 根據地人民民主政權檢察制度源流
第二節 建國初期人民檢察體制的選擇
第十一章 人民檢察制度發展的扭曲
第一節 反右擴大化對檢察制度的干擾
第二節 檢察工作的“大躍進”
第三節 從合署辦公到廢棄檢察機關
第十二章 檢察制度的撥亂反正
第一節 重構檢察機制的立憲抉擇
第二節 檢察組織機構制度的補充
第三節 主要檢察業務制度的健全
第四節 主要檢察管理制度的建立
第十三章 檢察機制之完善與改革
第一節 檢察官法的制定頒行
第二節 檢察機關監察制度初創
第三節 檢察機關刑事賠償制度的建立
第四節 檢察制度改革的基本導向與趨勢
後記
上篇 近現代中國審判制度演變
第一章 清末訴訟審判機制轉折
第一節 《大清刑事民事訴訟法草案》被擱置
第二節 《各級審判廳試辦章程》的出台
第三節 法院編判法的頒行
第四節 刑事訴訟律的民事訴訟律兩草案的編成
第五節 清末審判獨立的變通
第二章 民國審判制度的演變
第一節 北洋時期審判體制的變化
一、裁撤初審判廳
二、增設地方各縣審判分庭和司法公署
三、專設軍事審判機關審理刑事案件
四、縣知事行使審判職權
五、審判機關管理罐的確立
六、裁判官職權的變化
第二節 國民黨一黨專政時期審判罐的演變
一、廢止司法官不黨之禁令,允許法官加入國民黨
二、法院內設檢察機關
三、反革命案件陪審制度確立
四、改四級三審制為三級三審判
五、行政訴訟審判制度專門化
六、設定特種刑事法庭
七、軍事審判機構加強
八、法民任免制度之變化
九、刑事審判制度變化
十、民事審判制度變化
第三章 人民審判制度的形成
第一節 工農審判制度的初建
第二節 抗日民主政權司法審判的發展
第三節 人民政權審判制度的演變
第四章 新中國審判體制的定型
第一節 新審判機制抉擇的理論基礎
一、革命根據地人民審判制度的發展經驗
二、批判國民黨舊法統的審判制度的理論思辨
三、蘇聯社會主義審判模式的借鑑和繼受
第二節 新審判制度的確定
一、中央人民法院的初建
二、地方人民審判制度的充實和調整
三、全國審判制度的健全與定型
第五章 審判制度的變通
第一節 反右鬥爭對人民審判制度的衝擊
一、審判獨立的否定
二、民眾運動式審判制度的維護和推廣
三、對三機關聯合辦案持不同意見的抨擊
四、批判健全法制的刑事訴訟審判原則
第二節 司法審判“大躍進”的變通
第三節 審判制度文明進步中的結構
第六章 審判制度的重建與發展
第一節 重構審判制度的立憲基礎
第二節 刑事審判制度的重構與發展
第三節 民事審判制度的健全
第四節 經濟審判制度的增設
第五節 行政案件審判制度的確立
第七章 審判制度改革
第一節 審判委員會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第二節 法官法制定頒行
第三節 審判機關內部監督機制形成
第四節 民事審判方式改革的推行
下篇 近現代中國檢察制度演變
第八章 檢察制度在中國的起源
第一節 檢察體制之選擇
第二節 檢察機構之芻設
第三節 檢察官任職保障制度確立
第四節 檢察官職權確定
第九章 民國檢察制度的演變
第一節 北洋時期檢察體制的變化
第二節 國民黨一黨專政時期檢察制度的演變
第三節 有關檢察制度存廢的論爭
第十章 中國檢審並立體制的確立
第一節 根據地人民民主政權檢察制度源流
第二節 建國初期人民檢察體制的選擇
第十一章 人民檢察制度發展的扭曲
第一節 反右擴大化對檢察制度的干擾
第二節 檢察工作的“大躍進”
第三節 從合署辦公到廢棄檢察機關
第十二章 檢察制度的撥亂反正
第一節 重構檢察機制的立憲抉擇
第二節 檢察組織機構制度的補充
第三節 主要檢察業務制度的健全
第四節 主要檢察管理制度的建立
第十三章 檢察機制之完善與改革
第一節 檢察官法的制定頒行
第二節 檢察機關監察制度初創
第三節 檢察機關刑事賠償制度的建立
第四節 檢察制度改革的基本導向與趨勢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