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一、本書名為《近代中國憲政歷程:史料薈萃》,材料範圍限於清末和民國兩個時期的憲政史料。
二、本書收集、編輯、勘校所依據之資料,主要來源於清末民國各種法規彙編、當時創辦之報刊雜誌、民國學人編撰之憲政書籍、台灣文海出版社編輯之近代中國史料叢刊、民國叢書,以及今人編輯之各種史料彙編、文史資料,等等。具體資料出處詳見引文按語。
三、抗戰時期汪精衛、滿洲國等偽政權的憲政史料,因目前掌握的資料有限,故暫未編人;革命根據地的憲政史料擬另行編輯。
四、本書所選資料包括憲法文本、憲法草案(含學者和黨團私擬的各種民間草案)、憲法性檔案(含組織法、選舉法、議會法等)、相關重要背景材料以及有關評述。
五、為了更清晰地顯示出近代中國憲政歷程的發展脈絡,本書大體按照歷史時期劃分為四編十章,每章之下又設若干小節,並在某些歷史階段選取最具代表性的憲政活動或憲政文獻作為章、節的標題。
六、關於清末民初以湖北為代表的各省軍政府的憲政立法,在處理上可以有兩種方式,一是作為民國立憲的發端置於南京臨時政府之前(在徵求意見時,范忠信教授主張這一方式),二是作為省憲之淵源置於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省憲運動之前。我們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包括本書的體例編排),最終採取了後一種處理方式。
七、所選資料原文系繁體、無標點者,現改為簡體,並加標點;原文系繁體、有標點者,現改為簡體,並按現代標點習慣校正。
八、原文為豎排者,現改為橫排;原文中的“右據”、“如左”等字,也相應地改為“上據”、“如下”等。
九、對原文中較為明顯的錯字,或原書排字確有錯誤當時未能校正者,現予以校正,將校正字置於前,原文錯字加[]置於後。
十、對原文中的脫漏字,在補上以後加[]表示。
十一、原文字跡不清無法辨認者,在正文中各該處加方框口,並加注說明。
十二、所選各類法律文本及草案的編排方式按現代法律文獻格式。
十三、書末詳列參考文獻,正文引注從簡。
十四、編者對所選材料進行必要詮釋,按語內容包括資料出處、年代、相關人物簡介以及編輯者簡短的觀點評說。
十五、因語言使用之時代差錯,原文中某些字、詞、句與今所不同者,如“參預”、“參與”、“授與”、“決非”、“引申”、“計畫”、“籌畫”、“規畫”、“身分”、“身命財產”、“三分--,’、“四分三”,等等,均保留原貌。
本書的資料蒐集、編輯、勘校和詮釋工作由湘潭大學法學院夏新華教授和湖南省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湘潭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胡旭晟教授共同主持,參加人員還有湘潭大學法學院法制史專業和憲法與行政法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劉鄂、甘正氣、萬利容、劉姍姍。同時,本書的整理工作還始終得到了范忠信、李傳敢、王健、張越、武乾、程燎原、李交發、胡平仁、胡肖華、張全民、韓秀桃等眾多朋友的關心和支持,特別是范忠信教授給予了許多具體而寶貴的幫助和指點,令我們受益匪淺。
最後還須說明的是,史料的蒐集、編輯、勘校和詮釋歷來是一項最需要用時間、耐心、甚至功力來堆積的工作,也是一項最嚴肅而又最容易“惹麻煩”的工作,因而,自2002年春天蒐集工作開始啟動以來,在整個歷時近兩年的整理過程中,我們真可謂是誠惶誠恐,如履薄冰。搜求材料與勘校文稿之艱辛和喜悅至今尤歷歷在目:2002年12月31日,在國家圖書館文津樓,“饑寒交迫”中,按照管理員的要求,筆者堅持抄寫了“河南省憲法”的部分章節後,手指已不聽使喚,最後不得不以每頁十元的昂貴价格複製了餘下部分;2003年元旦節,筆者又謝絕了在京師友的多方盛情邀請,上午第一個趕到國圖特藏部(為此還得到了管理員的一張賀年片),在發現材料的驚喜之餘,以每頁六元的不菲價格複製了近二百張,最後在好心的管理員的特殊“優待”下,掏空了錢包,只留下一元錢坐公車才回到了人民大學;2003年暑期,南方酷熱難耐,我們帶領研究生幾乎是每天揮汗如雨,列印、校勘文稿,真是“人定勝天”啊!現在回想起來,還真有點後怕,科研的艱辛由此可見。史料的整理似乎是“為人作嫁衣裳”,這需要有“甘為人後”和“敢為人先”的勇氣,吾等本為法史學人,更需要有“捨我其誰”的歷史使命感!
作品目錄
第一編 清末
第一章 憲政發軔
第一節 憲政序幕
第二節 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
第三節 宣布預備立憲
第四節 再次出洋考察憲政
第五節 清末預備立憲中內部的論爭
第二章 憲法性檔案出台
第一節 設資政院、咨議局
第二節 資政院章程
第三節 咨議局章程
第四節 欽定憲法大綱
第五節 重申預備立憲
第六節 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十九信條”)
第二編 南京臨時政府與中華民國北京政府(國憲)
第三章 南京臨時政府時期
第一節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
第二節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第三節 中華民國參議院法
第四章 北京政府前期
第一節 國會法
第二節 憲法會議規則
第三節 各政黨憲法討論會及擬案
第四節 王寵惠:中華民國憲法芻議
第五節 康有為擬憲法草案
第六節 其他私擬憲法草案
第七節 袁世凱憲法顧問擬憲法草案
第八節 天壇憲草
第九節 中華民國約法及相關法規
第五章 中華民國北京政府後期
第一節 國會組織法與選舉法
第二節 民國八年憲法草案
第三節 中華民國憲法(“賄選憲法”)
第四節 中華民國憲法案
第五節 國民黨之憲政綱領
第三編 省 憲
第六章 清末民初
第一節 鄂州臨時約法
第二節 其他省憲
第七章 二十世紀二十年代
第一節 省憲運動之緣起
第二節 湘浙省憲
第三節 其他省憲
第四節 聯省憲法
第四編 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
第八章 訓政約法時期
第一節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
第二節 立法程式法和法規制定標準法
第三節 訓政約法
第四節 國民會議法與國民參政會法
第五節 五院組織法
第九章 “五五憲草”時期
第一節 立法啟動
第二節 個人草案
第三節 草案初稿及審查修正案
第四節 草案及其修正
第五節 五五憲草
第六節 國民大會法與五院組織法
第十章 二十世紀四十年代之立憲
第一節 國民參政會憲政期成會對五五憲草之修正
第二節 憲政實施協進會
第三節 政治協商會議對五五憲草之修正
第四節 中華民國憲法及實施準備
第五節 國家機構組成法
主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