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殘留時期是指農藥在土壤中的含量減少75%以上所需的時間。由於各種農藥的化學結構、性質不同,其在土壤中的殘留期也各不相同。有機氯農藥在土壤中的殘留期最長,可達數年至20~30年之久。其次是均二氮苯類和苯氧乙酸類除草劑,農藥殘留時期一般在數月至一年左右。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以及一些殺菌劑的殘留時間一般只有幾天或幾周,在土壤中很少有積累。
此外還與土壤質地、有機質含量、酸鹼度、水分含量、土壤微生物群落、耕作制度和作物類型等多種因素有關。農藥在各種類型土壤中殘留時間的長短順序為:有機質土壤>砂壤>粉砂壤>粘壤。對環境保護而言,殘留時期越短越好;而對植物保護,殘留時期過短則不能達到預期的防治效果。因此,在進行農藥殘留期評價時,應從防止污染和提高藥效兩方面來衡量,二者不得偏廢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