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集成商

農業集成商是指村級經濟組織龍頭企業按照政府主體、市場主導原則建立農業農村發展體,按照政府規劃,企業按照市場原則組織資金,將農地整理農產品種植與加工、市場銷售、農民居住與就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建設用地整理等統一規劃、統一運營的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集成商
  • 外文名:Agricultural integrator
培養農業集成商的實施方法
(一)村企共建打造“農業集成商”
(二)產業、資金和技術進村,而不是土地進城
多年來,很多城市認為只有通過拆遷,將土地指標進入城市範疇,大量的農民只要進城就是城鎮化。這種單向的而不是雙向的流動往往會激化矛盾,並可能因為經濟波動,失業農民失去一個可以緩衝的地帶。租賃土地是一種很好的方式,通過讓大的企業或資本租賃農村土地,將土地、產業、資源和勞動力結合起來。不僅僅可以讓農民獲得土地收入,還可以有工資等其他比較穩定的收入。蔡家窪村以流轉契約的形式把承包地從村民手中有償流轉到村集體,再由村集體統一出租給公司。村民實現小區化居住後,節省出村莊建設用地,從而有效整合土地資源、盤活發展空間.為發展第二、第三產業預留了足夠空間。村民還可以獲得三部分收人:一是租金;二是村民動遷後到公司或村集體企業上班,領取工資;三是土地股份分紅收入。農民保有土地承包權,村集體擁有土地所有權。企業具有土地使用權,讓農村土地最終留在農民手中或留在集體手中,進行統籌開發建設,這是讓農民分享城鎮化土地升值帶來紅利的有效方法。
(三)村集體將股權收益和物業費用轉化為公共服務
土地流轉統一歸村集體管理後,村集體一方面積極通過土地參股企業的方式獲得企業經營的股權收益,另一方面還積極為村里企業提供供水、供暖、供氣、道路維護、綠化、污水處理、垃圾清運等物業管理服務,收取物業管理費用。除去各項日常維護成本,村集體剩餘收益的大部分都通過土地股份分紅的形式返還給村民,給村民提供長期穩定收入的保障。
(四)傳統文化和企業文化齊抓並舉,促進農民生活習慣和行為方式轉變,實現全面城鎮化
城鎮化不僅是農民戶籍性質的改變,還應包括農民的居住城鎮化、就業城鎮化,進而是生活習慣和行為方式的城鎮化。最終實現農民向市民的轉換,實現全面城鎮化。農民收入提高了,村民的文化娛樂生活也愈加豐富。通過修建文化廣場、數字影廳、成人學校和圖書室等,豐富農民的文化生活。
大規模異地流動的農民工已成為推動我國城鎮化的新主力,但是,由於制度變遷的漸進性和長期性,使得農民真正轉變成為市民尚需時日。而且,這種大規模西方化的城鎮化模式,使得傳統文化被所謂現代意義上的消費文化所取代,農民的社會關係、資產都難以維持和延續。就地就近的城鎮化模式,很好地將城市的技術、資金等要素向農村延伸,將“三化”進行系統化制度設計,從而實現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的完美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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