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於印發《馬傳染性貧血消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部屬有關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力爭到2020年實現消滅馬傳染性貧血的目標,我部組織制定了《馬傳染性貧血消滅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2001年12月13日頒布實施的《關於印發馬傳染性貧血等疫病防治規劃及考核標準和驗收辦法的通知》(農牧發〔2001〕45號)中的《消滅馬傳染性貧血考核標準和驗收辦法》即行廢止。

農業部

2015年10月2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部關於印發《馬傳染性貧血消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單位:農業部
發布信息,通知全文,

發布信息

馬傳染性貧血消滅工作實施方案
為落實《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做好馬傳染性貧血(以下簡稱馬傳貧)消滅工作,制定本方案。

通知全文

一、指導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方針,遵循“分區防治、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的防治原則,依法防治,科學防治,推動馬傳貧消滅工作。
二、防治目標和工作指標
根據全國馬傳貧流行程度及其防治現狀,將全國劃分為歷史無疫區、達標區、未達標區三類區域。
歷史無疫區:指歷史上從未發生馬傳貧疫情的區域(以下簡稱歷史無疫區),包括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海南、重慶、西藏等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達標區:指歷史上曾發生過馬傳貧疫情或檢出陽性畜,目前已通過農業部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達到消滅標準的區域(以下簡稱達標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陝西、甘肅、青海、寧夏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未達標區:指歷史上曾發生馬傳貧疫情或檢出陽性畜,目前仍未通過農業部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達到消滅標準的區域(以下簡稱未達標區),包括內蒙古、雲南、新疆3個省(自治區)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一)防治目標
1.未達標區
2015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達到消滅標準
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達到消滅標準
2018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達到消滅標準
2020年,雲南省達到消滅標準
全國達到消滅標準
2.歷史無疫區和達標區
歷史無疫區和達標區省份維持無疫狀態。
(二)工作指標
1.2015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通過農業部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達到消滅標準。內蒙古自治區完成省級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雲南省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陽性率降低50%以上,監測出的陽性動物100%撲殺。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馬屬動物飼養情況完成馬傳貧監測任務。
2.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通過農業部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達到消滅標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無陽性畜檢出,雲南省陽性率繼續降低,監測出的陽性動物100%撲殺。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馬屬動物飼養情況完成馬傳貧監測任務。
3.2017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完成省級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雲南省無陽性畜檢出。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馬屬動物飼養情況完成馬傳貧監測任務。
4.2018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通過農業部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達到消滅標準。雲南省完成省級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馬屬動物飼養情況完成馬傳貧監測任務。
5.2020年,雲南省通過農業部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達到消滅標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馬屬動物飼養情況完成馬傳貧監測任務。
全國達到馬傳貧消滅標準。
三、主要防治措施
(一)監測淨化。
各地畜牧獸醫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按照國家動物疫病監測計畫,開展馬傳貧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未達標區要加大對馬屬動物飼養場、交易市場等場所飼養馬屬動物的監測力度,加快達標驗收工作。達標區和歷史無疫區,按監測計畫要求做好監測工作,鞏固防治成效。發生馬傳貧疫情或檢出陽性馬屬動物時,對病畜和陽性馬屬動物在不放血情況下進行撲殺,對病畜和陽性畜及其胎兒、胎衣、排泄物及污染物按照《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GB16548-2006)進行處理。
(二)檢疫監管。
各地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飼養、屠宰、經營、隔離、運輸等活動的監督管理。未達到馬傳貧消滅標準地區的馬屬動物檢疫申報時,應提供實驗室血清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並經產地檢疫合格後,方可憑檢疫證明跨省調運。
(三)聯防聯控。
加強區域間、省際間聯防聯控,強化信息溝通與交流,進一步完善馬傳貧防控協作機制。一旦發生疫情,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按要求及時報告疫情,通報疫情信息,並做好各項疫情處置工作。必要時,會同相關省份開展聯合應急處置,防止疫情
擴散蔓延。
(四)宣傳培訓。
各地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基層防疫人員的培訓,提高防控技能和防護水平。加大對從事養殖、屠宰、使役馬屬動物的重點單位和個人的宣傳力度,指導建立健全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宣傳冊(單)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普及馬傳貧防治知識,提高民眾對馬傳貧防治工作認識,切實做到群防群控。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各地特別是未達標區的省級畜牧獸醫部門負責本轄區馬傳貧消滅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抓好措施落實。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合作,形成防控合力,把馬傳貧消滅工作落到實處。
(二)經費保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在充分利用現有動物疫病監測與防治經費的基礎上,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積極爭取馬傳貧消滅工作支持政策,協調落實馬傳貧監測、消毒、檢疫監管、無害化處理等物資儲備和監管設施,確保馬傳貧消滅工作順利進行。同時,切實做好專項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科技保障
各地畜牧獸醫部門、各部屬有關事業單位以及中國農科院哈爾濱獸醫研究所馬病專業實驗室和其他實驗室要繼續做好馬傳貧防治技術研究,為做好馬傳貧消滅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各地特別是未達標區的省級畜牧獸醫部門應加強實驗室能力建設,提高動物疫病診斷能力和水平,為馬傳貧消滅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附屬檔案:馬傳染性貧血消滅工作考核標準和驗收辦法
附屬檔案
馬傳染性貧血消滅工作考核標準和驗收辦法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全面推進馬傳貧消滅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世界動物衛生組織《陸生動物衛生法典》相關要求,制定本考核標準和驗收辦法。
一、考核標準
(一)技術指標
1.縣(市、區、旗)消滅標準
(1)全縣(市、區、旗)範圍內連續2年沒有馬傳貧臨床病例。
(2)每年用血清學方法檢測馬屬動物血清,連續2年檢測結果全部為陰性。檢測數量為:存欄2萬匹以上的按1.5%抽檢;低於2萬匹的按200份抽檢;不足200匹的全檢。
2.市(地、盟、州)消滅標準
全市(地、盟、州)所有縣(市、區、旗)達到消滅標準。
3.省(自治區、直轄市)消滅標準
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有市(地、盟、州)達到消滅標準。
4.全國消滅標準
全國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達到消滅標準。
(二)其他指標
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歷年對馬傳貧開展免疫、檢疫、病畜和陽性畜撲殺處理,以及疫情監測、考核驗收、計畫、規劃、總結等原始材料詳實、齊全,檔案管理完備。
二、驗收程式
(一)縣(市、區、旗)自查程式
1.根據當地馬傳貧防治工作實際情況,由縣(市、區、旗)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考核驗收組。
2.考核驗收組召開會議,聽取匯報,實地座談,審查資料。
3.考核驗收組選擇不少於三分之一有馬屬動物的鄉(鎮、蘇木),現場隨機採樣並進行實驗室檢測。全縣(市、區、旗)共抽檢馬屬動物血清200匹份,不足200匹份的全部採樣檢測。
4.根據考核結果,考核驗收組提出書面考核意見,報本縣(市、區、旗)畜牧獸醫主管部門。
(二)市(地、盟、州)驗收程式
1.對自查符合考核標準並具備驗收條件的縣(市、區、旗),由縣(市、區、旗)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向所在市(地、盟、州)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報申請表並提供縣級考核驗收表和考核驗收組成員名單、專項工作總結等有關資料。
2.市(地、盟、州)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考核驗收組。
3.考核驗收組召開會議,聽取匯報,實地座談,審查資料。
4.考核驗收組選擇有代表性的3個鄉(鎮、蘇木),現場隨機抽血並進行實驗室檢測。全縣(市、區、旗)抽檢馬屬動物血清200匹份,不足200匹份的全部採樣檢測。
5.根據考核結果,考核驗收組提出書面考核意見。經市(地、盟、州)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後,頒發證書,並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驗收程式
1.對具備驗收條件的市(地、盟、州),由市(地、盟、州)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報申請表並提供市級考核驗收表和考核驗收組成員名單、專項工作總結等有關資料。
2.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專家組成考核驗收組。
3.考核驗收組召開會議,聽取匯報,實地座談,審查資料。
4.考核驗收組隨機抽取2個縣(市、區、旗),對馬屬動物現場隨機抽血並進行實驗室檢測。每個縣(市、區、旗)抽檢馬屬動物血清100匹份。
5.根據考核結果,考核驗收組提出書面考核意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後,頒發證書。
(四)國家驗收程式
1.對具備驗收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向農業部提出書面申請,填報申請表並提供省級考核驗收表、考核驗收組成員名單、專項工作總結等有關資料。
2.農業部組織相關專家組成考核驗收組。
3.考核驗收組召開會議,聽取匯報,實地座談,審查資料。
4.考核驗收組隨機抽取該省(自治區、直轄市)2個縣(市、區、旗),現場隨機抽血並進行實驗室檢測。每個縣(市、區、旗)抽檢馬屬動物血清100匹份。
5.根據考核結果,考核驗收組提出書面考核意見。經農業部審核合格後,頒發證書。
三、考核驗收管理
(一)農業部及地方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核驗收工作,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及地方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具體實施。
(二)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申請表、考核表、考核驗收組成員名單表等由農業部統一規定,見附表1、2、3;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證書的格式見附表4。
(三)已達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盟、州)、縣(市、區、旗)若檢出馬傳貧陽性馬屬動物,由原考核單位按規定撤銷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證書。當再次達到消滅標準後,重新申請考核驗收。
(四)如發現弄虛作假,撤銷原核發證書。
(五)對考核材料,應妥善保管,專檔保存。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附表:1.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申請表
2.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表
3.考核驗收組成員名單
4.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證書(格式)
附表1
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申請表
申請縣
(市、區、旗)
-
申請類別
消滅
申請考核理由
-
聯繫人
電話
申請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表2
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表
申請考核單位
組織考核單位
考核起止時間
考核意見摘要(詳細材料另附):
考核結論:
考核組長  年  月  日
組織考核單位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主管局審查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附表3
考核驗收組成員名單
姓名
行政職務或技術職稱
專業
工作單位
簽字
附表4
馬傳貧消滅工作考核驗收證書(格式)
證書
***:
經我部(省、地)考核驗收,你省(地、縣)已達到馬傳染性貧血消滅標準,特此發證。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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