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貸款墊付保證保險是擔保業務的一種。新疆兵團保險公司為使農村國營、集體農場、專業戶取得適貸地位和貸款條件而試辦的保險業務。其保險責任,主要是被保險人在生產經營中因遭到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經濟損失,致使所借貸款暫時無力償還,保險人按照規定給予墊付歸還貸款; 從事種植業生產的,受災後減產30%以上,從事養殖業生產的,大牲畜死亡20%以上,一般中小家畜死亡30%以上,從事農畜產品加工及經營商業的,受災後損失金額超過總資產20%以上。
保險金額按被保險人當年向銀行貸款總額計算。保險期限1年,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生產的,可自簽訂保險單時起到生產期結束時止。墊付貸款的規定: 被保險人受災損失在資金總額50%以內,保險人墊付貸款總額的70%,損失超過資金總額50%,保險人墊付貸款總額,但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墊付期為1年,逾期不歸還,被保險人應按銀行貸款利率的50%加付給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