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商會

農業商會

農業商會屬於我國《民法》規定的社團法人,是我國民間組織社會團體的一種,屬非營利性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商會
  • 性質:非營利性機構
  • 地位:介於政府、涉農企業之間
  • 實質:民間組織
商會簡介,發展歷史,商會職能,農業聯盟,

商會簡介

農業商會介於政府、涉農企業之間,農產品生產者與經營者之間,並為其服務、諮詢、溝通、監督、公正、自律、協調的民間組織,它不屬於政府的管理機構,它是政府與企業的橋樑和紐帶,由農、林、牧、漁等有關農業科研、生產、加工、流通及與之相關的企業、團體和個人自願結成的農業合作組織。
農業商會是小規模生產與大市場連線的有效途徑,是為促進經濟發展,提高企業和農民收入,加強會員之間在經濟、技術、貿易和服務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以多種形式服務新農村建設,替政府排憂,為農民解難,為企業增效。

發展歷史

法國是世界上最早成立商會的國家,是近代商會的發源地。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農業產業商會(簡稱全國工商聯農業產業商會)是全國工商聯直接領導下的第一家以農業龍頭企業為主體的全國性產業商會。商會以三全、傳化、新希望、韓偉、均瑤、大寨、奈倫、銀橋、龍大、華農等一大批有影響力的農業企業為代表,所從事的農業產業,包括農、林、牧、漁各業,及禽、蛋、奶、菜、果、茶、花、飼料、酒業、家具、生態農業和其它經濟作物等各個方面,具有很強的代表性。

商會職能

農業商會有多種形式,有同一行業為促進業界發展,協調同行業利益而組成的行業協會,如農盟,也有地域性極強的商會,如河南國際農業商會。和其他商會一樣,農業商會也具有四個法律特徵:公益性、民間性、自律性、法人性。其職能歸結為八項:一是代表職能。代表涉農企業的全體共同利益。二是溝通職能。作為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橋樑,向政府傳達涉農企業的共同要求,同時協助政府制定和實施農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政法規和有關法律。三是協調職能。制定並執行農業行規行約和各類標準,協調本行業之間的經營行為。四是監督職能。對農產品和服務質量、競爭手段、經營作風進行嚴格監督,維護本行業信譽,鼓勵公平競爭,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五是公正職能。受政府委託,進行資格審查、簽發證照、如市場準入資格認證,發放產地證、質量檢驗證、生產許可證和進出口許可證等等。六是統計職能。對本行業的基本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發布結果。七是研究職能。開展農業國內外發展情況的基礎調查,研究農業面臨的問題,提出建議、出版刊物,供企業和政府參考。八是狹義的服務職能,如農業信息服務、農業教育與培訓服務、諮詢服務、舉辦展覽、組織會議等等。

農業聯盟

農業聯盟(簡稱農盟)是新近崛起的第三方農業技術的代表者中國農技網倡導發起的農業領域的農業技術聯盟團體,它運用網際網路多媒體技術,圍繞農技普及和農產品流通,打造第三方技術、信息、交易平台,讓農業專家和種養大戶面對面交流,讓供應者和消費者面對面溝通;為消費者提供24小時互動視頻的無間斷展示農作、加工、流通的各個環節,實現從土地到餐桌的農產品生產可追溯體制;為生產者農民及種養大戶提供最新的生產技術和現貨交易平台;幫助農資生產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農資連鎖機構及農資經銷商等供應鏈環節良性發展,為中國農業實現信息化、工業化、現代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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