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合作基金

農業合作基金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自行籌集,主要用於發展生產的資金。是合作經濟組織的主要資金來源。農業合作化初期,一般按入社勞動力和不同經濟類區確定提取標準,並按資金用途劃分為“公有化基金”與“生產費基金”兩大類。用於固定資產購建和社員投入固定資產的折價稱為“公有化基金”,用於生產費用支出和社員投入的種子、肥料、小型生產工具等折價稱為“生產費基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合作基金
  • 類別:基金
隨著集體生產的擴大,合作經濟組織通過收益分配增加的各種積累,包括公積金、公益金、折舊基金等,使農業合作基金來源不斷擴大,並劃分為以下兩類:(1) 生產基金:①集體擁有固定資產占用的資金稱為固定基金,即固定資產的貨幣表 現。②用於生產周轉的流動資金,包括生產用材料折價與貨幣資金。③集體與專業戶、生產單位共同舉辦聯營項目的投資形成的聯營基 金。④用於購建更新固定資產的公積金及折舊基金。⑤合作化初期形成轉入的社員股份基金等。(2)其他基金:①通過收益分配提取用於“以豐補歉”的儲備基金。②用於集體福利、社會救濟、保險等公共事業的公益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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