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

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是指為農戶從事農業生產提供的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的一整套服務機構、服務組織和服務設施。它擔起了單個農戶做不了和做起來在經濟上不合算的事情,形成了我國市場經濟中的農業組織結構框架——家庭農場十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可以因其功能和機制不同分成三類,第一類是為實施政府農業政策而設立的機構,這類機構的服務一般是免費或只收少量成本費,主要由財政支付費用。第二類是農民自己的合作性服務組織,名稱不一,我們統稱之為專業合作組織,主要功能是在某些經營環節上通過合作來取得規模效應、降低成本和提高市場競爭力,為農田水利設施的換工互助或共建共用,生產資料的共同採購,某種農產品的共同加工、貯運和銷售,以及某些金融和保險領域的合作等。它們對外以企業形態進入市場,規模可大可小,邊界可伸可縮,內部則按合作制原則管理。在市場經濟中,專業合作組織在服務體系中將是最大量、最活躍的部分。第三類是商業性服務機構,主要是為農業和農民服務的第三產業企業,如經營生產資料、農產品加工和銷售、從事農業工程的公司,銀行保險的分支機構,會計師和律師事務所等。

這類機構雖然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但確是農民進入市場不可缺少的。發展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農業專業化、商品化、社會化,是現階段農村工作的重要一環,是把農民引向市場的重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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