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村民
- 外文名:農村村民
- 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 發展:農村基層民主
農村村民是指居住在農村的村民,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經主管部門批准由外地遷入的農業戶口農民;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復員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台...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經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1998年11月4日修訂通過。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民眾依法辦理自己的...
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經建設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經建設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
《贛州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共七章四十條 ,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贛州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共七章四十條 ,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益陽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的制定是為了規範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改善農村居住環境,維護村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保和鎮農村村民委員會,屬於半山區。距離村委會1.90公里,距離鎮1.50公里, 國土面積13.00平方公里,海拔2230.00米,年平均氣溫11.40℃,年降水量954.10毫米,適宜...
《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經省政府研究同意,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現將《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農村民間糾紛是人民內部矛盾在一定歷史條件下的具體表現,隨著農村經濟社會轉軌步伐的加快,,農村民間糾紛日益增多,且調處難度不斷加大。以往的糾紛主體一般是公民、鄰里...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是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民眾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促進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的...
村民小組是在村民委員會下設立的小組。村民委員會是民眾自治的社會組織,村民小組不是一級組織不具法人資格。村民小組不是經濟組織,更不是行政組織。中國大陸地區在...
農村具有特定的自然景觀和社會經濟條件,指以從事農業生產為主的勞動者聚居的地方,是不同於城市、城鎮而從事農業的農民聚居地。 農村是相對於城市的稱謂,指農業區,...
村民委員會,為中國大陸地區鄉(鎮)所轄的行政村的村民選舉產生的民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由...
重慶市農村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規範本市農村村民住宅的規劃建設管理,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
村民( cūnmín),英文名,villager,鄉村的百姓,也就是居住在村一級行政區劃內的公民。據我國《大百科全書》的解釋:村民是“居住在一國境內,受該國管轄的自然人...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結合本縣實際情況制定的針對農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
經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將《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截至2010年,農村村有耕地總面積1,225.55畝,其中地1,225.55畝,人均耕地0.5畝,主要種植玉米等作物;擁有林地3,289.00畝,其中經濟林果地100.00畝,人均經濟林...
名詞解釋農村居民指居住在農村的公民,與村民相近生存狀況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綜合素質有較大提升,為我國的現代化和城市化打下了堅實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自治法(1998年11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
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概念,早在上世紀50年代就提出過。上世紀80年代初,我國提出“小康社會”概念,其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就是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之一。十六屆五中全會...
為了加強本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引導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節約利用土地資源,推進新農村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河北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汕頭經濟特區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經2014年10月10日汕頭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屆54次常務會議通過,2014年10月14日汕頭市人民政府令第158號公布。該《辦法》共27...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