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
- 特指: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
- 地區:都江堰市
- 國家:中國
基本含義,工作背景,工作措施,工作成效,
基本含義
農村散居院落,主要區別於農村集中居住區,主要有以下特徵:以農村居民自建房屋、庭院為單元,自然聚居形成的村落;院落內無配套的基礎設施(硬化道路、給排水、供氣、光纖以及環衛設施等)和服務設施(健身器材、小賣鋪、公共場地等);院落內無管理組織;非等同拆遷安置房、統規統建房、統規自建房、統規聯建房等集中居住區域。
工作背景
隨著統籌城鄉的深入推進,農村民眾居住條件、生活環境、鄉風文明得到極大改善和提升,農村整體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部分農村散居院落由於基礎配套、日常管理等方面“先天缺陷”,依舊存在髒、亂、差等“管理頑疾”,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新農村建設整體推進步伐,成為農村社會管理新的瓶頸。按照十八大創新社會管理總體要求,都江堰市從院落環境整治入手,探索創新社會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激發了社會活力、減少了不和諧因素,成功化解了集中居住區與散居院落之間在服務管理上形成的“新二元結構”,基本實現集中居住區與散居院落之間統籌發展、成果共享。
工作措施
2014年都江堰首推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全市16個民生工程之一。在推進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過程中,逐步形成並日益成熟的“政府引導、支部帶頭、民眾做主、全民自治”新型農村環境綜合治理機制和自我教育、自我決策、自我監督、自我提升“四自”工作模式,為農村區域環境治理開闢了新蹊徑。農村環境治理取得了突破性進展,治理成效顯著提升,該項工作受到中央、省、成都市、兄弟區(市)縣的充分肯定和農村居民的廣泛贊同。
(一)高點起步,高位謀劃。
站位“柳街經驗”,謀劃“都江堰模式”。2014年初,都江堰市在柳街鎮農村散居院落環境整治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將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社會綜合治理、文明新風塑造等工作延伸到農村區域環境治理當中,繪製出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都江堰經驗”的宏偉藍圖。2月14日,都江堰市召開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會,市委書記張余松親自部署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並由5個市委常委專項抓該項工作,正式拉開了我市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的大幕。Q
一是大力實施環境治理,最佳化農村居住環境。充分發動民眾開展以“四清”(清雜草、清垃圾、清污泥、清雜物)、“五亂”(亂扔、亂貼、亂畫、亂掛、亂搭建)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環境衛生整治活動;鼓勵民眾主動參與環境整治;倡導實施農村垃圾前端分類,實現生活垃圾處置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因地制宜設定農村散居院落體育健身小廣場、小型休閒娛樂活動區等民眾休閒健身場所,提升基礎設施,改善居住環境。
二是深入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強化聯繫服務民眾實效。突出村社支部帶頭,黨員幹部入戶進院,深入民眾了解民意訴求,著力解決侵害民眾利益、服務意識淡薄等問題;強化農村基層治理,營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廣泛推廣“三步調解法”,強化矛盾問題分析梳理,排查責任格線內不穩定因素、治安隱患、事故隱患、居民矛盾等;強化教育引導,提高民眾文明素質。開展文明禮儀知識、衛生健康常識、就業技能等專題教育培訓,提高民眾文明素質和就業能力。
(二)制定標準,高效推進。
都江堰市先後制定《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治理工作流程》《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環境整治及物業管理服務指導標準》《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組織指導意見》《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風尚新美、環境秀美、生活富美”活動創建標準》《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導意見》《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工作流程》等規範性指導標準,目前正在委託成都市標準化院制定《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標準》,形成了一整套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的“施工圖”。
(三)試點先行,全域推廣。
優先選擇174個散居院落作為試點,基本形成了整套工作推進機制。一是宣傳發動。利用“壩壩會”、“村民大會”、村村通廣播、標語、宣傳橫幅、展板、“入戶談心交流”、現場觀摩等多種形式對院落整治的意義、作用進行了大力宣傳。二是長效推進。形成了鄉鎮(街道)“班子成員包片、幹部包村、兩委幹部包格線、小組幹部包院落、黨員(議事會成員)包戶”、“1十10”、“環境治理互助組”、“黨員責任區”等工作模式。三是自治管理。借鑑村民議事會模式,以50—100戶為單位引導村民通過民主選舉成立“院落自治管理委員會”,實現院落治理“資金自籌、管理自主、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四是經費投入。建立“農戶自籌,農垃補貼、鄉鎮獎勵”日常管理運行經費保障機制和“村公資金購材料,村民投工投勞”的多元投入機制,基本實現了民眾自主參與道路、溝渠等硬體設施建設。
工作成效
截至2014年11月,都江堰市農村區域3020個自然散居院落、散居戶69751戶整合成的1032個院落基本完成包括環境衛生整治、基層組織建設、社會治安管理、文明新風塑造等方面內容的綜合治理工作,實現了城鄉環境建設、黨群幹群關係、基層組織建設水平、基層治理活力及社會和諧程度“五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