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助老員工作指南

農村助老員工作指南

《農村助老員工作指南》(DB34/T 4360-2022)是2023年1月29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安徽省民政廳

地方標準《農村助老員工作指南》(DB34/T 4360-2022)給出了農村助老員的術語和定義,明確了農村助老員的服務內容、服務實施、服務監督和服務管理。該標準適用於農村助老員開展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助老員工作指南
  • 外文名:Guidlines for the work of rural helpages
  • 標準號:DB34/T 4360-2022
  • 發布日期:2022-12-29
  • 實施日期:2023-01-29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99
  • 批准發布部門: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歸口單位:安徽省民政廳
  • 行業分類: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中國正處於快速進入老齡社會的開發中國家之列。根據《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研究總報告》,從2022年開始,至2035年左右,中國將進入急速人口老齡化階段,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數量從2.7億人增加至4.2億人,人口老齡化水平從18.5%上升至29.1%,隨後在深度和重度人口老齡化階段,人口老齡化水平一直保持在30%以上。農村更是如此,根據全國老齡辦預測,21世紀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將始終高於城鎮,差值最高的2033年達到13.4個百分點。新時代鄉村治理實際已經轉變為鄉村老齡社會的治理,需要通過文化、政治、經濟、社會等多個領域的適應性改革,以積極應對農村人口老齡化挑戰,實現鄉村振興和構建理想老齡社會。而農村的養老現狀是孝道文化約束力降低、家庭規模縮小、居住安排和生活方式變化等,對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體系造成嚴重衝擊,老年人無人照護情況日益增加,精神無所依託。但截至2022年,中國境內尚無此類標準,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農村助老員工作指南》(DB34/T 4360-2022)。

編制進程

  • 前期準備
2020年初,主要起草單位宣城禾康智慧養老產業有限公司開始了農村養老課題的研究並開展了農村養老相關領域的工作。2022年初,藉助試點及相關經驗積累的基礎知識上正式提出農村助老員相關課題,並申報立項。
  • 標準立項
2022年9月26日,由宣城禾康智慧養老產業有限公司、安徽省民政廳等單位共同申請的《農村助老員工作指南》地方標準立項,根據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關於下達2022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皖市監函〔2022〕550號)批准制定,項目計畫號為“2022-2-28”。同時,標準起草組成立。
  • 形成草案
標準起草組在前期研究的基礎之上,多次召開會議,就標準的基本框架及內容開展討論,並通過對收集到的大量農村助老員相關的資料組織消化和理解,形成了《農村助老員工作指南》標準草案。
  • 形成徵求意見稿
標準起草組通過在一定範圍內向相關專家徵求意見,並根據意見進一步完善標準草案,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2年12月29日,地方標準《農村助老員工作指南》(DB34/T 4360-2022)由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3年1月29日,地方標準《農村助老員工作指南》(DB34/T 4360-2022)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農村助老員工作指南》(DB34/T 4360-2022)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宣城禾康智慧養老產業有限公司、安徽省民政廳、淮北禾康養老服務有限公司、宣城市民政局、江蘇禾康養老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安徽千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斯坦德爾德標準化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陳帥南、俞燕、鄭國棟、張毅、姚春平、石廣山、劉璐。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2
2規範性引用檔案
2
3術語和定義
2
4助老員
2
5服務內容
3
6服務實施
5
7服務監督
5
8服務管理
6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農村助老員工作指南》(DB34/T 4360-2022)給出了農村助老員的術語和定義,明確了農村助老員的服務內容、服務實施、服務監督和服務管理。該標準適用於農村助老員開展服務工作。

引用檔案

MZ/T 032 養老機構安全管理
DB34/T 2474 養老機構人員培訓管理規範
DB34/T 4191 居家老年人巡視探訪服務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農村助老員工作指南》(DB34/T 4360-2022)的制定與實施,有助於明確農村助老員職責、服務內容及任職條件,探索農村助老服務形式,便於解決農村老年人生活起居、精神慰藉等實際問題,對於提升農村老年人的幸福感,為鄉鎮振興戰略奠定堅實基礎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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