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住戶調查

農村住戶調查亦稱“農民家庭收支調查”或“農民家計調查”。以農村住戶為調查對象,以農戶的收入和支出為主要內容的一種非全面調查。它通過對農戶的基本情況、生產和收入、支出和消費,以及社會活動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調查,不僅可以反映農戶的經濟情況和物質文化生活情況,而且可為研究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計算農業商品產量、農民購買力、農業總產值、農業淨產值和農村社會總產值,編制農產品平衡表和農村商品流轉與貨幣流通計畫提供資料。

我國從1954年起就在全國進行農民家計一次性調查,1956年改為農民家庭收支經常性登記。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中斷,1974年以後有些地方開始恢復。1981年國務院批准在全國和各省、市、自治區以及調查縣建立農村經濟抽樣調查隊,負責農村住戶、農作物產量和農村經濟等抽樣調查工作。1984年改稱農村住戶調查。目前我國農村住戶調查採用的是隨機抽樣方法。其具體做法是:按有關標誌(近三年每人平均分配收入)排隊,累計輔助標誌 (近三年平均分配人口數),計算抽樣距離,隨機起點,對稱等距抽樣方法,抽取調查縣、調查鄉、調查村和調查戶。在抽中的每個調查戶建立專門的實物收支登記簿和現金收支登記簿,由專人 (一般是從調查戶成員中選定) 把日常發生的家庭收支帳目每天逐筆登記,由在每個調查村、每10戶調查戶配備的輔助調查員進行審查匯總。再由縣農村經濟抽樣調查隊對調查戶的資料進行綜合整理,然後編制農村住戶調查季度報表、年度報表,上報省和全國農村經濟抽樣調查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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