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奴工場是俄國封建社會後期使用農奴為勞動力的手工工場或手工作坊。1721年,沙皇彼得一世實行鼓勵和扶植手工工場的政策,為開闢勞動力的來源,頒布法令,把農奴勞動套用於工業中,準許設立“農奴工場”,進入工場的農奴,大部分是代役租農民,須向地主交納貨幣地租。無權擁有不動產;他們沒有人身自由,只準永久在工場做工。
到18世紀下半葉,在手工工場中,農奴工場占優勢。其經濟形式,有官營的,有商人、製造業者取得政府許可經營的,有貴族地主在自己領地上經營的。工場主可向貴族購買全村的農奴,使他們參加工業生產; 不許工場主分開使用、出賣或出讓他們。19世紀上半葉,由於商品經濟進一步發展和農奴制開始解體,除在黑色冶金、呢絨、造紙等工業中仍主要使用農奴勞動外,農奴工場日益衰落,資本主義類型的手工工場日漸發展。1861年,沙皇批准廢除農奴製法令後,農奴工場中的農奴成為自由僱傭勞動者。19世紀70年代,資本主義手工工場完全取代農奴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