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副產品收購定額支票是指收購單位將貨款交存銀行,由銀行交給收購單位用於向農戶支付農副產品貨款、結算期為10天的票據。它不記名、不掛失,是具有法律效用的有價證券,農民可據以向銀行或信用社兌付現金、歸還貸款、轉存定期儲蓄;在結算期內可用於交納農業稅、支付承包金和向當地商業供銷部門一次購買商品;超過結算期的,銀行從簽發日開始按照定活兩便儲蓄計息,即半年以內兌付現金的,按活期儲蓄付息,超過半年的,按定期利率的9折付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副產品收購定額支票
- 含義:收購單位將貨款交存銀行由銀行交給收購單位用於向農戶支付農副產品貨款、結算期為10天的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