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思路與專家點評》是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田永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辯護思路與專家點評
- 作者:田永偉
- 出版時間:2023年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ISBN:9787301341353
- 開本:16 開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精選作者承辦的31個典型案例,按照刑法分則罪名的順序,囊括了非法儲存爆炸物罪;危險駕駛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騙取貸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逃稅罪;詐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盜竊罪;挪用資金罪;尋釁滋事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組織賣淫罪;受賄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等類案件。
本書的特色之一是類案資料的收集與整理。類案檢索是指在處理案件時,對相同類型的案件進行檢索,最大限度地保證同案同判,以此維護司法公正。另一點睛之筆在於,邀請了多位知名學者、資深律師分別對各個案例進行點評。
本書獨樹一幟,每個案例包括案情概述、法律規定、思路解析、類案檢索、辯護意見和專家點評六個部分。 案例分析層層推進,邏輯性、層次性強,能夠為刑事辯護律師辦理類案提供參考。
圖書目錄
一、非法儲存爆炸物罪的認定
(一)案情概述
(二)非法儲存爆炸物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司法解釋
(三)思路解析
(四)非法儲存爆炸物罪出罪類案檢索
1.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類
2.主觀不存在非法儲存爆炸物的故意類
3.未違反儲存爆炸物管理規定類
(五)關於解某某不構成非法儲存爆炸物罪的辯護意見
(六)江溯老師點評
二、證據存在重大瑕疵,認定行為人構成危險駕駛罪有違證據裁判原則
(一)案情概述
(二)危險駕駛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司法解釋
3.規範性檔案
4.行業規範
(三)思路解析
1.相關機關出具的兩類情況說明的性質
2.程某某不構成危險駕駛罪
(四)危險駕駛罪出罪類案檢索
1.抽取、送檢檢材等程式嚴重違法,導致證據不足類
2.犯罪情節輕微且認罪認罰,依法不起訴類
(五)關於程某某不構成危險駕駛罪的辯護意見
(六)車浩老師點評
三、偽劣產品的認定
(一)案情概述
(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司法解釋
3.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1.豐產08玉米種子不是偽劣產品
2.刑法的違法性判斷應相對獨立
3.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不僅以銷售數額為依據
(四)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類案檢索
1.刑法意義上偽劣產品的認定標準類
2.刑法意義上偽劣產品的區分類
3.參與銷售金額不滿5萬元,不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類
4.尚未銷售的偽劣產品貨值未達到法定數額標準類
(五)關於張某某不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的辯護意見
(六)毛立新老師點評
四、假藥的認定、銷售假藥目的的認定
(一)案情概述
(二)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規範性檔案
(三)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及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出罪類案檢索
1.銷售的藥品不是假藥類
2.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類
(四)關於王乙不構成銷售假藥罪的辯護意見
(五)車浩老師點評
五、涉嫌數罪時的精準化量刑
(一)案情概述
(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職務侵占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司法解釋
3.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1.精準化量刑的步驟
2.精準化量刑相關概念的內涵與特徵
3.犯罪事實與量刑起點、基準刑的關係
4.宣告刑及相關計算公式
(四)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單位行賄罪出罪類案檢索
1.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2.職務侵占罪
3.單位行賄罪
(五)關於孟某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但應重新計算數額、構成行賄罪和單位行賄罪但量刑畸重、不構成職務侵占罪的辯護意見
(六)門金玲老師點評
六、騙取貸款罪的構成要件
(一)案情概述
(二)騙取貸款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1.《立案追訴標準(二)》(2010)的規定與《刑法修正案(十一)》存在衝突
2.如何認定騙取貸款罪中的“重大損失”
3.李某某不構成騙取貸款罪
(四)騙取貸款罪出罪類案檢索
1.貸款機構工作人員故意的行為類
2.有損失但沒有被害人舉報類
3.不符合造成重大損失或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結果要件類
(五)關於李某某不構成騙取貸款罪的辯護意見
(六)朱桐輝老師點評
七、非法集資中“許可”與“批准”之辨析
(一)案情概述
(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司法解釋
3.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1.與沈某有衝突的證人所做證言不能作為認定其入罪的依據
2.非法集資行為中“許可”與“批准”的區別
3.非法吸收“存款”與非法吸收“保費”是否能等同
4.對劉某某作出罪化評價的理由
(四)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出罪類案檢索
1.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類
2.客觀不具有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主觀不具有故意類
(五)關於劉某某不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辯護意見
(六)王新老師點評
八、《貸款通則》不屬於違法發放貸款罪中的“國家規定”
(一)案情概述
(二)違法發放貸款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1.認定是否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的考量因素
2.違反國家規定與對借款人、保證人條件審查不嚴不能等同
3.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貸款通則》不屬於“國家規定”
4.如何理解違法發放貸款罪中的“造成重大損失”
5.信貸員事後監督存在瑕疵是否屬於違法發放貸款罪的構成要件
(四)違法發放貸款罪出罪、定罪免刑類案檢索
1.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類
2.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損失全部挽回,犯罪較輕類
(五)關於楊某某不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的辯護意見
(六)王新老師點評
九、逃稅罪的證據認定及處罰阻卻事由
(一)案情概述
(二)逃稅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司法解釋
3.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四)逃稅罪出罪類案檢索
1.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類
2.缺少構成逃稅罪的前置條件(經追繳仍不繳納稅款)類
(五)關於趙某某不構成逃稅罪的辯護意見
(六)錢葉六老師點評
十、串通掛牌不構成串通投標罪
(一)案情概述
(二)串通投標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1.串通投標罪的實質限定
2.串通拍賣或競買是否構成串通投標罪
(四)掛牌、拍賣中的串通行為不構成串通投標罪類案檢索
(五)關於甲房地產公司不構成串通投標罪的辯護意見
(六)周光權老師點評
十一、契約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一)案情概述
(二)契約詐欺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1.如何界定民事欺詐與刑事詐欺的界限
2.馬某某不構成契約詐欺罪
(四)契約詐欺罪出罪類案檢索
1.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類
2.未採用欺騙手段,無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類
3.商業欺詐不屬於刑事詐欺類
(五)關於馬某某不構成契約詐欺罪的辯護意見
(六)江溯老師點評
十二、民間借貸與刑事詐欺之界限
(一)案情概述
(二)契約詐欺罪、詐欺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契約詐欺罪法律規定
2. 詐欺罪法律規定
(三)思路解析
1.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2.如何認定契約詐欺罪中的“契約”
3.如何理解“非法占有目的”
4.翁某不構成契約詐欺罪、詐欺罪
(四)詐欺罪、契約詐欺罪出罪類案檢索
1.民事欺詐不屬於刑事詐欺類
2.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類
(五)關於翁某不構成詐欺罪、契約詐欺罪的辯護意見
(六)車浩老師點評
十三、故意殺人手段特別殘忍的認定
(一)案情概述
(二)故意殺人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1.如何認定犯罪手段特別殘忍
2.鄒某某對屍體的處置不屬於手段特別殘忍
3.鄒某某不應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四)故意殺人不屬於手段特別殘忍類案檢索
(五)關於鄒某某不屬於故意殺人手段特別殘忍的辯護意見
(六)王亞林律師點評
十四、特殊體質死亡的歸責原則
(一)案情概述
(二)過失致人死亡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三)思路解析
1.特殊體質死亡結果的歸責
2.特殊體質死亡是否歸責的總結
(四)特殊體質出罪類案檢索
(五)關於王某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辯護意見
(六)朱桐輝老師點評
十五、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證據認定
(一)案情概述
(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司法解釋
(三)思路解析
1.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構成要件
2.侵害幼稚園兒童的案件中主要定罪的依據及證明事項
3.如何評價案涉陳述、辨認筆錄的證據能力、證明力
4.如何確定植紋鑑定同一性報告與待證事實的關聯性
5.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出罪事由
6.張某某不構成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
(四)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證據確實、充分的類案檢索
(五)關於張某某不構成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辯護意見
(六)錢葉六老師點評
十六、盜竊罪“被害人”是否明知的判斷及證據認定
(一)案情概述
(二)盜竊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司法解釋
3.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1.周某某應明知其存單資金流動一事
2.在案言詞證據是否具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
3.案涉款項無法確定最終流向
(四)盜竊罪出罪類案檢索
1.證據尚未達到確實、充分的標準類
2.行為人進入的場所並非盜竊罪規定的“戶”,偷走數額未達到入罪標準類
(五)關於王某某不構成盜竊罪的辯護意見
(六)錢葉六老師點評
十七、拾得遺忘物不構成盜竊罪
(一)案情概述
(二)盜竊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三)思路解析
1.盜竊罪的構成要件
2.如何判斷財物是遺忘物還是他人占有的財物
3.手機脫離原所有權人占有後,遊樂場管理者未建立新的占有關係
4.傅某某不構成侵占罪
(四)盜竊罪出罪類案檢索
(五)關於傅某某不構成盜竊罪的辯護意見
(六)張明楷老師點評
十八、詐欺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
(一)案情概述
(二)詐欺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三)思路解析
1.行為人在客觀上存在一定形式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不一定構成詐欺罪
2.王某敏不是實際被害人
3.楊某某不構成詐欺罪
(四)詐欺罪出罪類案檢索
(五)關於楊某某不構成詐欺罪的辯護意見
(六)門金玲老師點評
十九、新農合商業保險補償金(大病補償金)之辨析
(一)案情概述
(二)詐欺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三)思路解析
1.如何準確理解新農合商業保險補償金(大病補償金)
2.王某某成立自首
(四)相關類案檢索
1.新農合商業保險補償金(大病補償金)應到保險公司辦理報銷類
2.犯罪嫌疑人被傳喚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應認定為自首類
(五)關於王某某構成詐欺罪但應重新計算數額的辯護意見
(六)錢列陽律師點評二十、詐欺罪中刑法謙抑性原則的適用
(一)案情概述
(二)詐欺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三)思路解析
1.房產銷售中“飛單”在不考慮數額的前提下,涉嫌職務侵占罪而非詐欺罪
2.“套取佣金”行為的本質
(四)詐欺罪出罪類案檢索
(五)關於王某某等人不構成詐欺罪的辯護意見
(六)關於盛某某等人不構成詐欺罪的辯護意見
(七)關於許某某等人不構成詐欺罪的辯護意見
(八)朱桐輝老師點評
二十一、如何處理刑民交叉類案件
(一)案情概述
(二)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挪用資金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2.職務侵占罪法律規定
(三)思路解析
1.挪用資金罪的構成要件
2.如何處理刑民交叉類案件
3.就案涉381萬元而言,姜某處於何種身份地位
4.案涉381萬元資金的法律性質為何
5.姜某不構成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
(四)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出罪類案檢索
1.挪用資金罪
2.職務侵占罪
(五)關於姜某不構成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的辯護意見
(六)周光權老師點評
二十二、事出有因不構成尋釁滋事罪
(一)案情概述
(二)尋釁滋事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司法解釋
3.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
(四)尋釁滋事罪出罪類案檢索
1.事出有因的行為不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類
2.行為人具有防衛性質,不具備尋釁滋事的主觀故意類
3.行為系正當防衛類
4.證據不足類
5.未達到情節惡劣的入罪標準類
(五)關於王某不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辯護意見
(六)王亞林律師點評
二十三、刑法三階層理論的套用
(一)案情概述
(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司法解釋
(三)思路解析
1.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的構成要件
2.孟某某不構成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
(四)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出罪類案檢索
1.尚未達到情節嚴重的標準類
2.證據不足、事實不清類
3.證據存疑類
4.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類
(五)關於孟某某不構成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的辯護意見
(六)江溯老師點評
二十四、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構成要件
(一)案情概述
(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司法解釋
3.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1.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構成要件
2.如何理解違法性認識錯誤及違法性認識的可能性
(四)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出罪類案檢索
1.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類
2.行為不符合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構成要件類
3.在案證據無法證實行為人主觀明知其所收購物品系贓物類
(五)關於高某某不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辯護意見
(六)王新老師點評
二十五、非法採礦罪違法所得的認定
(一)案情概述
(二)非法採礦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司法解釋
3.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1.非法採礦罪的構成要件
2.某礦業公司使用甲礦業公司廢棄的石料加工成玄武岩碎石銷售所得價款不是違法所得
3.如何認定“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
4.案涉手機不是“供徐某某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
(四)非法採礦罪出罪類案檢索
1.尚未達到構罪的數額標準類
2.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類
3.提供一般勞務的行為人不符合非法採礦罪的構成要件類
(五)關於徐某某構成非法採礦罪但應重新計算數額的辯護意見
(六)錢列陽律師點評
二十六、組織賣淫罪與容留賣淫罪的證據標準
(一)案情概述
(二)組織賣淫罪、容留賣淫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司法解釋
3.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1.如何區分組織賣淫罪與容留賣淫罪
2.薛某某不構成組織賣淫罪
(四)組織賣淫罪出罪、變更為容留賣淫罪類案檢索
1.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類
2.組織賣淫罪變更為容留賣淫罪類
(五)關於薛某某應構成容留賣淫罪的辯護意見
(六)錢列陽律師點評
二十七、“純感情投資”不構成受賄罪的溯及力
(一)案情概述
(二)受賄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司法解釋
3.規範性檔案
(三)思路解析
1.無請託事項的“純感情投資”構成受賄罪的演變
2.《貪污賄賂司法解釋》對2016年4月18日之前的感情投資無溯及力
3.如何認定準自首
(四)受賄罪出罪類案檢索
1.無具體請託事項,親友間禮尚往來不構成犯罪類
2.無證據證明有具體請託事項、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類
3.審批手續系通過正常渠道辦理的,行為人給請託人的款項系請託人的工資或對正常開銷的報銷類
4.沒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類
5.證據不具有客觀性、唯一性、排他性類
6.受賄數額未達到追訴標準類
(五)關於薛某某構成受賄罪但應重新計算數額的辯護意見
(六)周光權老師點評
二十八、收受禮金與受賄罪的區分
(一)案情概述
(二)受賄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三)思路解析
1.受賄罪的構成要件
2.《貪污賄賂司法解釋》生效前,單純收受的禮金不應計入張某某的受賄數額
(四)受賄罪出罪類案檢索
(五)關於張某某構成受賄罪但應重新計算數額的辯護意見
(六)毛立新老師點評
二十九、受賄罪、行賄罪中“可能影響職權行使”的認定標準
(一)案情概述
(二)受賄罪、行賄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受賄罪法律規定
2.行賄罪法律規定
(三)思路解析
1.構成受賄罪、行賄罪的考量因素
2.李某某不構成受賄罪、行賄罪
(四)受賄罪、行賄罪出罪類案檢索
1.受賄罪
2.行賄罪
(五)關於李某某不構成行賄罪、受賄罪的辯護意見
(六)門金玲老師點評
三十、玩忽職守罪與濫用職權罪的構成要件
(一)案情概述
(二)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1.法律
2.規範性檔案
3.地方性法規
(三)思路解析
1.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的構成要件
2.如何認定玩忽職守罪中的“重大損失”
3.如何界定工作失誤與玩忽職守犯罪
4.形式要件瑕疵不必然導致行為人構成濫用職權罪
(四)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的出罪、定罪免刑類案檢索
1.行為人的行為與重大損失並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類
2.具有自首、彌補損失、悔罪表現等情節、犯罪情節輕微類
(五)關於賀某某構成濫用職權罪但應重新計算數額的辯護意見
(六)張青松律師點評三十一、司法責任制的理解與適用
(一)案情概述
(二)濫用職權罪、司法責任製法律及相關規定
1.濫用職權罪法律及相關規定
2.司法責任制規範性法律檔案
(三)思路解析
1.如何理解司法責任制
2.戴某某不構成玩忽職守罪
(四)玩忽職守罪出罪類案檢索
(五)關於戴某某不構成玩忽職守罪的辯護意見
(六)錢列陽律師點評
作者簡介
田永偉,畢業於內蒙古大學法律系,刑事辯護專職律師。現為內蒙古自治區律師協會副會長、赤峰市律師協會會長、內蒙古蒙益律師事務所主任。
執業近二十年,榮獲“赤峰市十佳律師”“內蒙古自治區優秀律師”“內蒙古自治區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等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