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法性論,彌勒五論之一。彌勒菩薩以無誤了知輪涅的智慧辨明與辨別有法輪迴和法性涅槃的論典,就叫辨法法性論,這是依意義取的論名。《辨法法性論》重點是講大乘的甚深義,其意趣極似二諦雙運的瑜伽行中觀之理,本論詳盡辨析有法與法性。有法指生死,法性指涅盤。並指示如何悟於有法與法性,從而翻染為淨,轉迷為悟,了脫生死,悟入涅盤。
1、易於通達經典一切所詮:千經萬論所說,不出有法與法性,此二攝盡一切所知法。論中圓滿宣說有法生死與法性涅盤,依此可通達一切佛經的所詮,猶如一口吞盡虛空一般。論云:“當知此一切,略攝為二種,由法與法性,盡攝一切故。”其實,《占察善惡業報經》中所說的真如心與虛妄心,妄心所現即生死法,真心即涅盤。也就是《大乘起信論》中的一心二門——心生滅門和心真如門,該論說此心能攝世出世一切諸法。蕅益大師在《靈峰宗論》中云:“佛法不出唯心真如二觀,蓋一切色心,依正假實諸法,無非仗因托緣而生,皆是依他起性;不了依他,妄計實我實法,即名遍計執性。了其如幻,有即非有,體唯一心,即名圓成實性。”若明了此點,就會對所取涅盤及所舍輪迴無倒認知。全知麥彭仁波切在《辨析智慧光明論》中云:“若能善加抉擇有法與法性,自然對經典所詮的一切義都不會愚昧。”
2、中觀唯識融通無礙:世尊宣說的中觀唯識無有絲毫的牴觸矛盾,不但不相違,其實本來即是融通無礙的。後人不能洞明此意,各執一端,分河飲水,相互攻擊破斥,誠可悲哀。慈尊在本論中成功地將中觀唯識熔於一爐,名言以唯識安立,勝義以二取空的自性光明而安立,從而使中觀唯識雙行並運,以補處大士的智慧使我們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大乘中觀唯識是相輔相成的,並不是互相矛盾的。全知麥彭仁波切在上論中云:“《辨法法性論》則同於二諦雙運瑜伽行中觀之理。”又云:“《辨法法性論》是宣說見的秘密甚深義,故一切大乘學者都應了達,因此以中觀唯識的觀點解釋此論均無不可。”
3、切中關要、群經總疏:有法生死有無量無邊的差別,法性涅盤亦有無量無邊的差別,如果在差別上或外相上尋求,那么很難徹底通達。本論直接托出無邊生死的根本就是眾生的虛妄分別心,法性就是妄心二取空所顯的真如妙心,讓先行人當下明白所舍的輪迴就是自己的妄心,所證的涅盤就是妄心的法性,不會向心外捨生死求涅盤,而於自心中求取諸佛的解脫。另外,論中昭然闡明大乘甚深的無分別智慧,即以六相宣說悟入無分別智慧的方法。無分別智是所有大乘經典的指歸,也是所有大乘聖者悟入法性的根本依處,即是禪宗所說的無念境界,因此堪稱殊勝論典的總疏。全知麥彭仁波切上論中云:“經論中所明顯開示的畢竟是大乘究竟的無分別智,故被稱為一切甚深經部的疏。”
4、明示修法關要:由於論中以中觀唯識圓融的方式宣說了見解的關要,故開出兩種修法,即世俗修唯心識觀,勝義修真如實觀。論中由六相悟入虛妄分別,由此了知虛妄分別心於勝義中本無,在世俗中如幻如夢般妄現,又由六相悟入法性,並廣大宣說無分別智的修法,由此獲得轉依,使有法隱沒法性現前。禪宗所謂:“不用求真,但須息妄。”二祖覓心不得,當即悟明心性。《楞伽經》所說諸聖相傳,妄想無性,即能悟入自證聖智境界。《楞嚴經》說:“狂心不歇,歇即菩提。”如此等等,都以直指的方式令學人從妄心悟入真心,可以說極具關要。尤其《占察善惡業報經》中地藏菩薩開示唯心識觀和真如實觀,與本論完全相符。
喇榮五明佛學院法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