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政

《辨政》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於《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辨政
  • 作者:汪康年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十一憲報論蔡乃煌,深切微至,如見肺肝。惟中有云:“上海道之存款餘利,官物也,而歷來上海道窟以為奸利,此甚非法。政府亦知其有此矣,當亦知其非法,奈何令與農工商部瓜分之?今也卒以存款敗,所虧倒至數百萬,填之者,國帑也。國帑所出,民脂民膏也。昔之存也私,虧倒則上海道必負其罪;今之存也公,蔡乃煌曰:是部章也,是奏準也,責我以存,未曾責我保證之令不倒,我實無罪。”云云。似微有誤。蓋上海道以庫款生息入己,始前任邵□□。逮至辛丑袁□□蒞任,月得各省所解賠款巨萬,亦存莊生息,故上海道缺驟肥。時振貝子為商部尚書,費用無出,有謂賠款之息提為部用者,即札袁,而袁不肯和盤托出,隱隱有示部中,如此項生息獨由部收,則上海道不能任虧倒之責。部中為所挾,乃不敢悉提,惟十取若干而已。或謂袁道表面雖已分若干與商部,然與商部者,以尋常官利計,而袁道自存於各莊者,較之官息,奚啻倍蓰。而袁在任最久,故管囊之肥,為先後各任所無。始時,商部特派員在上海董理其事,不知何時裁撤。然此事既由上海道經手,則派員一層,本贅設也。賠款生息,不得謂之奸利,惟不應歸上海道,亦不應歸商部。至上海道既肩經手賠款之責任,豈有不擔責任之理?彼時商部不於允袁分潤之時,即責以擔保之憑據,致蔡可藉詞於未有保證之責,足見吾國官場辦事之疏漏矣。【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汪康年,出身於從顯赫走向衰敗的家族,出生於戰亂動盪的年代。伴隨著家族衰敗、朝廷衰敗、國家衰敗,汪康年一生都在為興家、為救朝廷、為振興國家而奮爭。在他努力為自己出人頭地的同時,也為實現政治改革而呼喊、而奔走,甚至準備為此而“動粗”。但汪康年在近代更重要的身份是報人。在他51年生命里,整整26個年頭是在辦報,除《時務報》外,還有《昌言報》、《時務日報》(《中外日報》)、《京報》、《芻言報》等,而且都享譽於言論界。不僅其言論在當時很有影響,他對報業的許多創新和改革,也是對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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