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廣生

辜廣生

辜廣生,男,漢族,1955年10月生,廣東省潮安縣人,研究生學歷。曾任廣東潮州市委辦公室調研員、饒平縣縣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辜廣生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省潮安縣
  • 出生日期:1955年10月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藝術兼職,藝術成就,

人物履歷

辜廣生
1974年12月至1987年11月在部隊服役,歷任戰士、文書、班長、排長、副政治指導員、政治指導員、武警廣西總隊二支隊政治處新聞幹事,新聞報導工作成績突出,兩次榮立三等功;
1987年11月至1997年3月在潮州西湖街道工作,歷任資料員、辦公室主任、宣傳委員、辦事處副主任、黨委書記;
1997年3月至2001年7月,任潮州市湘橋區副區長;
2001年7月至2005年5月,任潮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潮州經濟開發區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05年5月至2011年,任饒平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黨組書記。
曾任潮州市委副秘書長、廣東潮州市委辦公室調研員、饒平縣縣長。

違紀被查

2015年9月19日,從潮州市紀委獲悉,經潮州市委批准,潮州市委辦公室調研員、饒平縣原縣長辜廣生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6年5月,經查,潮州市委辦公室原調研員辜廣生在湘橋區任職及擔任市經濟開發試驗區管委會主任、饒平縣縣長、市委副秘書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謀取個人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濫用職權,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辜廣生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根據被告人辜廣生的犯罪事實、性質、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以及其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汕頭市中院2017年1月23日一審判決被告人辜廣生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被告人辜廣生所退贓款人民幣4萬元、港幣6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藝術兼職

現為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中國書畫家協會理事、廣東省書法家協會會員、廣東省作家協會會員、省作家協會事業發展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國家書法院名譽院長、潮州市書法家協會名譽會長、潮州(潮汕四市)書畫聯誼會名譽會長、潮州市書法家協會主席。

藝術成就

青年從戎,中年從政。幾十年如一日業餘堅持創作,以2006年領導饒平抗洪救災經歷為題材創作的長篇紀實文學《那一夜》2008年5月由作家出版社出版,讀者好評如潮,對作品的評論《官員的書該不該看》在光明網、鳳凰網、中國戰略網廣為傳播。政企論文集《那一回》2010年10月由作家出版社出版。
數十載潛心書法藝術,研習《曹全碑》、《史晨碑》、伊秉綬的隸書、懷素的狂草,工於蘭竹,先後在《中國書法導報》發表書法論文《文化與書法》、《書法審美與傳統文化》、《魏晉書風的形成與審美》、《靜穆之美》、《徐渭書風的分期特點及成因》,被中國書法美術家協會、中國收藏學術研究會、世界文化藝術鑑定中心評為“當代最具學術價值與市場潛力的書畫家”,中國當代書畫名家潤格鑑定證書評述其作品 “用筆極具節奏感,沉實處不激不厲、溫文爾雅,激盪處行筆如飛、一氣呵成,筆下線條跌宕多姿,又富彈性,可謂韻致盎然,師古而不泥於古,更具創新精神,在古典與現代的結合處,形成了自己有意味的形式”,價值鑑定標準為8000-18000元/平方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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