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民政局

辛集市民政局

辛集市民政局(簡稱市民政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辛集市扶貧開發辦公室(簡稱市扶貧辦)牌子。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辛集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18〕118號),市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民政及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市委的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及扶貧開發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辛集市民政局
  • 外文名:Xinji Civil Affairs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機構調整,主要職責,職能轉變,現任領導,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調整

辛集市民政局的省級對口部門為河北省民政廳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各項民政及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市民政事業及扶貧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辦法,依法對全市社會組織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市社會組織黨委日常工作。
(三)擬訂全市社會救助政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相關政策,統籌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全市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調查論證、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有關工作;負責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有關工作。
(六)負責組織實施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負責全市婚姻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推進殯葬改革,負責全市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八)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全市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統籌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者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全市貧困識別和動態調整工作,負責全市貧困狀況的統計和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貧困退出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評估工作。組織實施扶貧開發政策、責任、工作落實情況督促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有關工作。提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意見建議;指導監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開發工作。負責扶貧開發重大事項調查研究。負責扶貧開發宣傳報導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市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級對口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民政局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鄉鎮、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現任領導

局長:閆 軍

職責分工

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全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督查督辦、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文書檔案管理及會務、財務、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相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有關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實施民政系統法制宣傳工作,組織民政政策理論研究;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中央、省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社會管理和社會救助科(辛集市社會組織黨委辦公室):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對全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的執法監督。承擔市社會組織黨委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組織黨群建設等工作;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相關政策,統籌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全市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的審核報批相關工作,負責政府駐地遷移的調查論證工作;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政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中央和省級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指導全市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救助相關辦法。
(三)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市婚姻、殯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負責經營性公墓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處理涉外殯葬事務;擬訂全市老年人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特困老年人、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全市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保護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促進全市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監督福利彩票的開獎和銷毀,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組織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和志願者服務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四)扶貧開發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承擔市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有關工作;負責研究並擬訂扶貧開發相關政策;擬訂扶貧開發年度督查計畫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開發宣傳報導工作,收集和發布扶貧開發信息;組織脫貧攻堅表彰;負責農村貧困人口建檔立卡管理和信息平台維護;組織實施精準識別、精準退出動態調整;組織謀劃實施產業扶貧項目,完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持的項目庫建設;負責扶貧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指導鄉鎮及相關部門落實兜底扶貧、教育扶貧、醫療扶貧和危房改造扶貧等各項扶貧政策;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動員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及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配合做好貧困戶幫扶責任人的選派、管理、培訓和幫扶工作;組織開展對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組織開展對重大扶貧政策和脫貧攻堅成效的第三方評估;並組織對考核及評估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

行政編制

辛集市民政局行政編制11名。股級職數4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辛集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辛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辛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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