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冀政〔2009〕46號),設立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領導班子,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領導班子

主任:李志剛
郭若定:副主任;
李建軍:副主任;
王愛軍:副主任
樊曉辰:副巡視員;

職責調整

增加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年度制定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和轉移就業實施方案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各項扶貧開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省扶貧開發工作政策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二)負責全省貧困狀況的統計監測工作,擬訂扶貧開發工作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扶貧開發資金和物資的分配、使用意見,監督檢查資金、物資的使用狀況。
(四)協調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聯絡中央國家機關、民主黨派、民眾團體、部隊、院校和外省(市)對口幫扶貧困地區;負責社會各界扶貧捐贈資金、物資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產業化扶貧工作,協調扶貧開發項目的規劃、立項和儲備,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缺乏基本生存條件的極度貧困人口易地開發工作計畫。
(六)負責收集國內外扶貧開發信息,組織扶貧開發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扶貧開發的宣傳。
(七)負責扶貧開發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規劃和管理外資扶貧項目,組織協調有關扶貧開發的出國招商、考察工作。
(八)負責科教扶貧工作,組織實施貧困地區幹部科技培訓、勞動力轉移培訓和實用技術推廣。
(九)承擔省委、省政府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設6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負責機關財務、文秘、機要、保密、檔案、後勤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公開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河北省革命老區工作辦公室)。
負責扶貧開發重大事項調查研究;起草有關扶貧開發政策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起草扶貧開發工作總體規劃;督促檢查扶貧開發政策措施的落實;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扶貧開發宣傳報導工作,收集和發布扶貧開發信息;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省革命老區建設。
(三)規劃項目處。
負責擬訂全省扶貧開發中長期項目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起草扶貧資金分配意見;承辦扶貧開發項目的規劃、立項、儲備和管理;擬訂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辦法;承辦產業化扶貧開發項目;統計和監測全省貧困狀況;承辦外資扶貧開發項目的規劃、引進管理。
(四)督查處。
負責提出扶貧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建議;負責扶貧資金(含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信貸資金及社會幫扶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執行情況監督工作;負責對全省違規扶貧資金罰沒、違法違紀人員提出處理建議。
(五)社會扶貧處。
負責起草社會扶貧活動規劃、定點扶貧計畫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承辦進村扶貧幹部的管理、培訓;負責協調聯絡中央國家機關、民主黨派、民眾團體、部隊、院校和外省(市)定點扶貧工作;負責行業扶貧工作;負責省內外各界扶貧捐贈資金和物資的接納、管理工作;協調有關扶貧開發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協調聯絡有關扶貧協會工作。
(六)移民扶貧處。
組織貧困地區幹部科技培訓;負責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協調省內科研單位、大專院校開展科技扶貧;擬訂全省移民扶貧規劃和相關政策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工作。

人員編制

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42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處級領導職數1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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