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調整
辛集市應急管理局的省級對口部門為河北省應急管理廳。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櫻埋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負責貫徹落實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全市應急
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機構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艱催船炒。
(七)統籌習阿擔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級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組織協調消防工作,負責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省、市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
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市屬企業及駐辛中央、省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甩寒譽斷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負責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對市屬企業及駐辛中央、省屬企業的執法檢查,組織開展對安全生產重點企業的執法檢查。
(十七)負責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冶金機械等行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監管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應急管理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辛集市應急管理局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燥戲船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
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職責分工
(一)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辛集市應急管理局影凝蒸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負責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機構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刪屑棵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
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
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市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水工程調度工作。
4、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二)與市發展改革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預案,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收儲、輪換和管理有關應急救災物資,按程式及時做好調出、運送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核定行政編制4名,設股級職數2名(一正一副)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開展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執法監督綜合性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法治建設,組織開展普法活動,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
應急指揮中心(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工作,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機構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級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擬訂全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畫,負責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擬訂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推動避難設施建設,負責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組織擬訂地方性消防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市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及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監督所屬執法隊伍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
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四)工商商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管及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 監督所屬執法隊伍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五)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標誌中介機構資質管理並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合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巡查、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
負責全市無人看管鐵路道口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相關經濟政策,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建設;負責編制轄區內防震減災規劃、計畫、制定防震減災工作目標和方案;鼓勵各種社會力量開展防震減災科學研究、地震救助技術和救援理論的研究,推廣科研成果。
行政編制
辛集市應急管理局行政編制15名。設股級職數6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辛集市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辛集市應急管理局局長:王曉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辛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辛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24日起施行。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負責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對市屬企業及駐辛中央、省屬企業的執法檢查,組織開展對安全生產重點企業的執法檢查。
(十七)負責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冶金機械等行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監管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應急管理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辛集市應急管理局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
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職責分工
(一)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辛集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負責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機構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
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
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市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水工程調度工作。
4、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二)與市發展改革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預案,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收儲、輪換和管理有關應急救災物資,按程式及時做好調出、運送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核定行政編制4名,設股級職數2名(一正一副)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開展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執法監督綜合性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法治建設,組織開展普法活動,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
應急指揮中心(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工作,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機構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級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擬訂全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畫,負責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擬訂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推動避難設施建設,負責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組織擬訂地方性消防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市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及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監督所屬執法隊伍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
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四)工商商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管及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 監督所屬執法隊伍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五)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標誌中介機構資質管理並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合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巡查、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
負責全市無人看管鐵路道口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相關經濟政策,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建設;負責編制轄區內防震減災規劃、計畫、制定防震減災工作目標和方案;鼓勵各種社會力量開展防震減災科學研究、地震救助技術和救援理論的研究,推廣科研成果。
行政編制
辛集市應急管理局行政編制15名。設股級職數6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辛集市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辛集市應急管理局局長:王曉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辛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辛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2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