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有健,湖北襄陽惡勢力犯罪團伙。
2019年12月31日,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法院判處辛有健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三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辛有健
- 身份:湖北襄陽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自2012年開始,被告人辛有健、黃襄海二人相互勾結,為了攫取巨大經濟利益從事高利借貸,並有組織地安排被告人石林海等11人採取暴力毆打和跟蹤、糾纏、滋擾等軟暴力方式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催討工程款和高利貸,逐漸形成了以辛有健、黃襄海為首要分子,以石林海、王志剛、辛有強、姚有江、田從軍、鄧有均為重要成員,辛利鵬、陳志鵬、張傑、代志凌、張雪玲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多年來,該犯罪集團實施尋釁滋事犯罪20起、非法拘禁犯罪2起、破壞生產經營犯罪1起,非法獲取高額利息總計4031.6665萬元及價值102萬元的白酒和捷豹轎車一輛,並造成部分被害人不敢在家居住,甚至遠走他鄉,嚴重危害公民的人身權利和社會秩序。
依法判決
2019年12月31日,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辛有健犯非法拘禁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虛假訴訟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