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辛曉芸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職業:檢察院檢察官
- 畢業院校:西南政法大學
- 主要成就:第二屆成都市檢察系統“十佳公訴人”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人物事跡,
人物履歷
任免信息
2015年6月,免去辛曉芸的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人物事跡
天道酬勤
剛進檢察院時,辛曉芸負責內勤工作。“院裡進行案件討論,我在一旁記錄。一邊記一邊想,如果遇到同事們說的那些情況,我會怎么做?”不久後,辛曉芸開始嘗試協助同事辦理一些案件。如大多數新手一般,她的“首秀”相當“菜”。
回憶自己第一次宣讀公訴書,辛曉芸笑了。“我緊張得雙手發抖,毫無信心,休庭後心裡也總想著最後的結果,一同上庭的同事卻很淡然。”
從那次之後,辛曉芸反覆思考、學習和總結,一遇到想不通的問題就向經驗豐富的同事請教,院裡從此多了一個愛發問的“辛丫頭”。“老爸也經常和我探討案件,督促我提高。”辛曉芸說,自己的父親是西藏昌都的一名檢察官,父女倆經常就一個案件,一爭就是半天。
天道酬勤,辛曉芸的業務能力飛速提高,漸漸嶄露頭角。在2004年7月舉行的成都市檢察系統首屆“十佳公訴人”競賽中,她表現突出,最後榮膺“十佳公訴人”稱號。比賽後,市檢察院公訴處“相中”了辛曉芸,於次月將她借調到市院,不久後正式調入。此時,她已承辦各類重、特大刑事案件156件,所有案件無一錯訴漏訴。
舌戰群律
更寬的舞台,更高的挑戰,更多的努力,榮譽自然接踵而至。
當被問及獲獎時為什麼會說那番話時,辛曉芸收起了笑容。她並沒有直接回答問題,而是開始近10分鐘的講述。
“樂山市犍為縣原縣委書記田玉飛一案,第一次有人向田玉飛行賄時,其實他心裡清楚,這錢要不得,但自從第一次收錢後,便一發不可收拾,最終收受1800餘萬元,從父母官淪為階下囚。半生為官,最後他在庭上哭著勸為官者以己為戒,面對誘惑應懸崖勒馬。我可憐他。”田玉飛的眼淚,讓辛曉芸至今難忘。
另一幕發生在去年4月,那時她承辦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楊燦智等人動用2億元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一案。
“庭審當天,5名嫌疑人的家屬來了100多人,旁聽席上黑壓壓一片;對面,坐著9名律師。當時覺得我幾乎在和所有人對抗。”辛曉芸說,9名律師輪番出擊,自己不得不面對辯論“車輪戰”。關鍵時刻,旁聽席上的一些家屬開始起鬨,試圖干擾她的思維。那場庭審,持續了近10小時。
“庭審下來,一些家屬在我背後冷嘲熱諷。甚至有人當面罵我不得好死……”辛曉芸頓了頓,喝了口茶。“我理解他們的心情。看著自己的親人站在庭上受審,誰又會好受呢?”
貪官的眼淚,與律師的“對抗”,嫌疑人親屬的咒罵……太多的場景在腦中浮現,辛曉芸對自己的工作有了更多感悟。“站在庭上受審的,大部分都曾是好官。通過自己苦幹實幹,獲得無數榮譽,坐上那個位置。對於多年奮鬥得來的榮譽,他們應當珍惜,而不是讓其成為放縱自我的資本。他們進了監獄,我為他們難受。”
大案記錄
2004年6月6日,在皇城公寓某層的一間屋裡,5個人圍坐在一起,神情嚴峻。
“事情有變,以前的‘引資獎’和‘融資獎’要退。”一名近50歲的男子發話後,房間內一片沉寂。幾分鐘後,另兩人表示將退錢。剩下的繼續沉默。沉默得讓人窒息。
最先說話的男子叫弓繼權,當時的他已調任市政府副秘書長兼農牧局局長一職,而其他幾人都曾在龍泉驛區居要職。幾人的緊張並非沒有來由,由於在龍泉驛區任職時涉嫌私分國有資產、貪污,他們已成為辦案部門的目標。
這次閉門密談不久,東窗事發。
如此大的一起窩案,牽扯到數名龍泉驛的主要官員,怎么辦?為了將案件查清,辛曉芸數十次往返與單位、看守所、龍泉驛等地,看材料、審嫌疑人、走訪知情人,做著最詳實的記錄。數天之後,一部數十本的卷宗材料形成了,上面一筆筆記錄著弓繼權夥同他人私分國有資產、貪污的犯罪事實。
交鋒的日子很快便到來。2005年1月,該案開審。
開庭當天,弓繼權被帶進法庭,一言不發,和幾年前出現在電視鏡頭上時的神采飛揚形成鮮明對比。“從高官到犯罪嫌疑人,也許他還不適應這樣的角色轉變。”她心底既同情這個人,又厭惡他的違法亂紀。
檢方查明,從1998年起,時任龍泉驛區區委書記的弓繼權與其他幾人先後私分國家專項建設貸款資金總計438.16萬元。而弓繼權的辯護人認為,當時弓等人發獎金的行為並未違反相關規定,並不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對方甚至稱弓繼權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這種說法實在可笑。”辛曉芸說。
1999年,東移辦(全稱‘實施向東向南發展戰略龍泉驛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銀行融資3000萬元,用於‘五路一橋’龍泉段建設。“弓繼權認為,如果按規定,從這筆錢中提取的獎金額太少了,他同意從這筆錢中套取170萬元給區級領導和有關部門人員發‘引資獎’。為規避‘風險’,涉案人還編造了農民簽字領款單在內的拆遷補償支出單據做掩飾。”辛曉芸說,當時弓繼權的妻子收下了其中的10萬元。
“據負責分錢的張某說,他把這筆錢用報紙包好放在塑膠袋里,在弓繼權妻子的辦公室樓下把錢親手交給弓妻。後來,弓繼權一家和其餘幾名領導及家屬到港澳‘集體旅遊’,用去12萬元。”辛曉芸說。後檢方又查明,2000年,弓繼權依葫蘆畫瓢,再次以“引資獎”的名義分得10萬元。
起訴書中,有對弓繼權貪污15萬元的指控。而後來弓繼權的供述,清晰地勾繪出他收錢時的心理。
2002年初,龍泉驛區舊城改造接近尾聲,下級向弓繼權回報總結表彰一事,弓繼權同意了360萬元的獎金分配方案。不久後,下級何某抱著一個紙箱來到弓繼權的辦公室。弓一點,15萬元現金。“太多了。”最後,弓繼權收下5萬元,退回10萬元。
同年底,何某向弓繼權匯報,年初那筆“獎金”還剩40萬元。“你們處理好就行了。”弓意會,隨後囑咐何某把賬處理好,別出問題。2003年初,10萬元被送到弓繼權家中,由弓妻收下。
龍泉驛區原統戰部長蘇某,原區建設局長張某,區房管局長何某等人,由於“能幹事情”,又是“本土幹部”,一直被弓繼權視為“心腹”。除工作中倚重外,幾家人也經常聚在一起吃飯、打牌。幾次公款旅遊,也都是同去同歸。
“工作上的倚重,家屬間的互相串聯、影響,加上利益的糾結,久而久之,便形成‘圈子’。有了弓這座靠山,圈子裡的人有恃無恐。只要弓繼權敢拿10萬元,下面的人就敢拿20萬元。”辛曉芸說,在這種情況下,圈子裡的一些人越“走”越遠。以至於有的人在發案後對辦案人員說出這樣的話:“早點查我,問題也不會這樣嚴重了。”
“這樣的圈子並不牢靠。一旦有人自身難保,每個人都會現相。”辛曉芸說,弓繼權等人在其皇城公寓家中的商議,已給小圈子的決裂埋下伏筆。風聲傳出後,弓繼權等人上躥下跳,在退還部分錢款的同時,又是訂立攻守同盟,又是偽造獎金分配方案,妄想掩蓋罪狀。
一切都是徒勞。在反腐利劍面前,圈子看似堅固的壁壘瞬間坍塌。“庭上,為求自保,弓繼權和自己曾經倚重的下屬們相互推責。其實,圈子的性質早已決定結局。”最後,弓繼權因犯私分國有資產罪和貪污罪獲刑15年。
“因利益開始,因利益結束。”辛曉芸如此總結弓案。